已为3066名外省川籍群众签发二代证

  
2016-07-22 10:15:34
     

我省异地受理身份证增至12省市

已为3066名外省川籍群众签发二代证

本报讯(记者夏修露)记者昨(21)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开展异地受理身份证工作以来,共受理11个省市籍居民3028人的异地办证申请,为3066名川籍群众在外省的异地办证申请进行了审核签发。7月15日起,在原有的11个省市基础上新增河北省。同时,省公安厅还向社会公布了全省190个异地受理点的详细信息。

河北籍居民也可办证

据统计,从7月1日开展11省市异地受理工作以来,截止7月18日,我省共受理了重庆等11个省市籍居民3028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为3066名川籍群众在外省的异地办证申请进行了审核签发。

省公安厅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经与河北省协商沟通后,从7月15日起,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在川河北省籍居民,可以在四川省内的实际居住地(上学地、工作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川籍居民也可以在河北省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具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办流程等见当地公安机关宣传材料。

省公安厅还公布了全省190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名称、地址,咨询及监督电话等。

办证收费标准公布

据介绍,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10年期满提前换证,证件工本费仍按20元收取。居民身份证速递资费由速递部门按照“国内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执行,起重500克及以内,速递费用为20元。

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初次申领和换领第二代证时,免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