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连线我省首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当选委员咋履职 听听他们怎么说
本报记者 开永丽 宋锫培 兰楠 夏修露 赵文 蒋京洲 梅戈飞
第一届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57名委员名单公布后,连日来,四川法制报记者采访了其中多名委员,听他们谈当选感受,以及在今后的遴选工作中结合自身专业和职务履行委员之职的打算。
专门委员
史红平(省司法厅副厅长)
作为专门委员,史红平表示:“我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代表参与此项工作,深感责任重大。我希望通过这样的良性互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开透明、彼此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贡献力量,互为诤友促进司法公正。”
此次遴选委员会中聘请了10名律师代表,对此,史红平表示,律师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中如何自律、如何执行回避规定,省司法厅都会进一步关注、监督。
时小云(省高院政治部主任)
身为专门委员,同时也是遴选委员会的副主任,时小云坦言肩上的压力和责任非常重大。他说:“作为专门委员,不仅仅代表个人,同时也代表法院。今后,我要和其他的委员一起,按照严格法律规定和遴选委员会的章程,从专业角度去遴选出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牢记职责、秉持公心。”
时小云表示,遴选工作一定要站在遴选委员会的角度开展,保证选出的法官和检察官有优秀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依法办案,能够担负起法官和检察官的职责。
专家委员
余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作为来自立法和监督机构的委员,余仪说,他最关注的是如何推进人大依法任免与遴选、审查把关有机结合,以及如何推进遴选工作法治化。“遴选工作是党管干部原则下,人大依法任免前的选择人才,审查把关的一个重要中间环节。其选人用人的覆盖面较之传统方式更广泛。”余仪称,遴选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对整个法官检察官进行统一遴选、审查把关,以推动法官检察官逐渐精英化、专业化。“但现在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人大的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都还没有遴选的程序。”余仪坦言,各级人大依法任免与遴选工作有何关系和利弊,有待实践中发现。
余仪还谈到,未来遴选工作需要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衔接,可以考虑今后在修改相关法律时把遴选工作进入法律,做到依法遴选,体现遴选委员会的法定地位和作用,也使遴选工作逐渐实现法治化。
侯水平(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社科院院长)
“法官、检察官在依法治国的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执法司法方面担当重任。如今让我来参与考核这些重要的角色,我感到的是对我的信任,也有压力。”侯水平说。
对于今后工作的展望,他认为,应当按照遴选委员会的规章要求,公平公正,不徇私,也不能不负责任。对于法官、检察官按照国家的要求从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两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既要确保其法律知识素养扎实,又要考察其职业操守和执法公正。
白宗钊(省高院副院长)
“今后全省的法官和检察官都将由委员把关选出,遴选委员会要对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负有一定的责任。”白宗钊坦言。
白宗钊说,当选委员也意味着更加繁重的工作,不下深水,不了解每个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和办案情况,就没办法对能否任命他们做出表态。
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资深审判业务专家,白宗钊说,自己对法院的工作比较了解和熟悉,今后更多的是要从专业角度把关。“肯定要注重每个人过去的办案业绩,注重他们的公信力和素质,把好关口,发表好自己的意见。”白宗钊说,同时对自身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绝不发表“人情言”“关系言”,绝不投不符合要求的票。
吕天奇(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对于当选首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吕天奇感受到了压力。吕天奇说,自己对司法体制改革寄予希望,遴选委员会的成立就是法官、检察官走向职业化、专业化的开始。“我会尽职尽责,选出最优秀、业务能力最强的法官、检察官,让他们在合适的位置,依法维护法律尊严,体现法律公平正义,展现法官、检察官良好形象。”吕天奇说,自己一定要在遴选法官、检察官的时候做到公平公正、刚直不阿。
郑泰安(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成为遴选委员会的一员,是一个信任和重托。”郑泰安说:“对我来说,这是一项非常高的荣誉,要用自己履职的好形象和声誉来维护好这种荣誉。”
郑泰安说,因为遴选委员会委员是在行使公权,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还要有相对应的能力和担当,要练好内功,才能担当起这样一份重任。
对于如何履好职,郑泰安说,第一项就是要做好调研,把我省情况摸清楚,把我省法官、检察官现状摸清楚,这是前提。同时,要建好言献好策,不断完善改进,推动搞出四川的特色和亮点。
高晋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这个身份既是荣誉也是责任。”高晋康表示,委员的称号是提醒自己在履行职责中要更客观公正。
高晋康告诉记者,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委员有法学专家、业务专家和律师代表,具有相关代表性和权威性,能从专业角度进行把关。法学专家作为第三方来参与这项工作,对于法官检察官的公信力也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也是我省法治建设的进步。
对于平时法学教研中发现的问题,高晋康表示,会及时向案件审理的相关部门提出建议,通过与遴选委员会的互动交流,对问题科学研判,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促进司法公正。
刘守民(全国律协副会长、省律协会长)
刘守民坦言,以往的互动仅仅是工作职能上的交叉,现在律师参与到遴选工作中,有助于法律共同体的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是司法改革一个重要举措,以一种开放的、独立的、第三方的视角来遴选法官检察官,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起到一个重要的促进作用。”刘守民表示,遴选委员会的成立对于今后司法人员与律师之间的交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提升法官检察官专业化水平都有好处。“律师的意见也值得重视。”刘守民说,现在法官检察官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律师代表应该将自身的职业经验融入到遴选工作中,探讨一种科学化的法官检察官评价机制,逐渐改革完善遴选标准,真正将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出来,让法官检察官在具体案件中体现出公平正义。
施杰(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协监事长)
施杰说:“这次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学家等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在四川已成为一个法律事业共同体、解释共同体及协作共同体。”
施杰也感到肩上责任更重了,他说,法官、检察官遴选是严肃的、重要的,容不得半点懈怠,委员都要为工作顺利有序负起责任。律师更要注意自律,不徇私选人,不泄露内部信息,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在遴选期间不得从事遴选地区的诉讼业务、案件代理,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