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法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没想到法院会依据文明行为条例来判彩礼返还,这不仅解决了我的纠纷,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高价彩礼真的不可取。”拿到二审判决书时,男方李先生(化名)的感慨,道出了攀枝花这起特殊离婚案的意义。近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一起涉及61万元高额彩礼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女方返还男方25万元;女方上诉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3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这也是该市首例引用该条例判决的离婚纠纷案件。
故事的开端,是一场始于网络的缘分。李先生与王女士(化名)通过社交平台相识,见面后感情迅速升温,仅半年时间便登记结婚,看似顺遂的婚姻却暗藏隐患。婚后生活中,两人因性格差异、生活理念不同频繁发生争执,矛盾逐渐升级,最终陷入长期分居的状态,夫妻义务形同虚设。心灰意冷的李先生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婚前支付的全部礼金、购房款等共计61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不仅集中在彩礼返还上,还围绕李先生婚前是否如实告知自身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的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双方均明确表示无和好可能,离婚态度坚决。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将目光投向了《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于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第一项明确提出“摒弃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第三十九条则规定“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法官综合考量了多重因素:攀枝花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李先生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61万元彩礼远超当地婚嫁习俗的合理范围,同时兼顾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及感情基础,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女方酌情返还男方25万元。
“这起案件的判决,是司法实践与地方立法的一次深度融合。”承办法官介绍,将文明行为条例中倡导文明婚俗的要求引入离婚案件审理,不仅依法界定了彩礼返还的权责边界,更以司法力量向社会传递了抵制高价彩礼、践行文明婚俗的鲜明导向。据悉,下一步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将继续深化该条例的适用,重点总结相关案件审理经验、提炼类案裁判指引,让文明婚俗理念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深入人心,助力培育社会新风尚。
这起首例判决的落地,也在当地引发热议。不少市民表示,高价彩礼往往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还可能为婚姻埋下隐患,法院的判决既合法又合情,为遏制婚嫁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