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徐婷婷 周靖
“保交楼”是中央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各地风险防范化解的重点工作。2023年我省“保交楼”交付20.2万套,2024年将进入“保交楼”攻坚战。
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中心主任刘宁,省政协委员、四川正坤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邱应营经调研发现,尽管我省保交楼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怕碰烂尾楼、表演式复工、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等问题。
“楼盘停工烂尾原因多样,工程进度、债务情况各不相同,可根据各自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分别施策,使市场、行政、司法多种方式组合发力保交楼。”刘宁、邱应营建议,对于债务人可以通过债务减免、商业谈判、融资垫资等方式复工交房的,可以优先采取企业自救;对于债务人没有自救能力,可以由政府行政力量介入主导复工或者司法拍卖续建的,采用行政或执行化解;对于严重资不抵债、资产大量查封陷入僵局的项目,可以采取项目开发企业破产的方式处置。
刘宁、邱应营发现,保交楼项目往往涉及销售资金监管、施工许可、规划、验收、消防、税收等行政事项,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涉及司法解封、破产处置、司法拍卖等法院司法权行使;也涉及银行金融债权处理、按揭贷款发放、纾困资金使用管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事项,需要银行支持配合;同时保交楼也需要开发企业、母公司在资产负债调查、销售管理、资金归集等方面配合。对此,他们提出,要在保交楼工作中建立“府院银企联动”,既要有顶层长效的联动机制规范,也要有“一案一专班”的个案常态联动机制,从而联动各方协力解决保交楼中涉及的行政、司法、企业、金融等各类突出问题。
破产是法治化、市场化实现保交楼的重要方式,具有相当明显的制度优势,可以通过法治化方式依法解决解除保全、中止执行、扣划财产、资金招引监管、债务清偿谈判等在保交楼工作中常见的困难、堵点。但破产化解保交楼工作中,有些问题是当前法律法规政策未能解决的,比如消费性购房的认定、公寓商铺业主的权利保障、共益债与抵押权的冲突等。对此,刘宁、邱应营提出,需要加大制度、政策供给,为破产保交楼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