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刘冰玉
本期嘉宾:
王敏 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彭婉蝶 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专利团队负责人
“AI生成图片著作权纠纷案”“数据爬虫案”“全国首例加速器软件不正当竞争案”……每一份判决书背后,都是司法对新问题的一次郑重回应。
近日,成都知识产权法庭2名法官做客本报“法治会客厅”时表示,这些案子记录着过去几年间,司法如何一次次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划出规则的“红线”。当话题从具体的判决转向成都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的裁判逻辑时,一个清晰的框架浮现出来:以专业裁判定规则,以系统机制促治理,以区域协同扩格局。
“技术中立”不是幌子,法官用判决书写规则
“技术跑在法规前。”谈及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的快速增长,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敏的表述直白而精准。当AI生成内容、数据抓取、算法成为新的生产力要素时,原有的法律条文像一张大网,需要法官用判决一针一线地缝密。
成都法院的“缝法”,是用专业审判“穿针”,用说理“引线”。在“AI生成图片著作权纠纷案”中,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没有陷入技术细节的泥潭,而是直抵著作权法的立法本意——保护“人类智力创作”。判决书中写道,缺乏作者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的成果,不构成作品。这句话,实则在人和机器之间划下了一条清晰的创作权“界河”。而在另一起人机协同创作的AI视听成果案中,该法庭又补充了另一层逻辑:创作者在脚本、参数、剪辑全流程的“连续性智力投入”,应当被法律看见并保护。
类似的裁判智慧,同样闪耀在数字经济领域。面对滥用“爬虫”技术盗取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新问题,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劳而获”;面对国内首例利用加速器软件“反向翻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法庭明确“技术中立”不是幌子,不能用来掩盖对他人商业生态的破坏。
让标杆案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如果说个案裁判是“点”上的突破,那么机制建设则是将这些散落的“点”串联成“线”、拓展为“面”的系统工程。为了让前沿领域裁判从“偶发火花”变为“制度性产出”,成都法院在典型案件识别与技术事实查明两个关键环节,构建了双轮驱动的长效机制。
一个是“精耕式”案例培育机制。成都法院建立了一套典型案件识别体系,对涉及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首例”或潜在标杆案件,从立案阶段就进行标记,配置专业审判力量进行审理。另一个是技术事实查明的“软硬兼施”。“软”的一面,是建成覆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多领域的技术调查官流动站,专家全程参与审理,提供专业意见,形成内部联动、上下贯通、按需指派的技术专家应用场景;“硬”的一面,是利用高精度三维扫描与建模技术,将复杂的专利产品转化为可透视、可交互的动态模型,并深度融入证据管理、庭审质证及文书说理全流程,让技术特征的比对从文字描述变为直观呈现。
机制创新最终要落在产业土壤上。成都法院构建了以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为统筹主导、集中管辖基层法院为中坚支撑、巡回审判点为前沿协同的“庭—院—点”三级立体保护网络,将司法服务从审判庭延伸到产业园区。成都知识产权法庭统筹引领,各管辖法院打造“法沃金知”“梦溪·知行”“诸葛·知力”等特色品牌,巡回审判点则把诉调衔接、“法治体检”直接送到企业门口。这种下沉,让司法规则不再是一纸远方来文,而是成为企业日常经营中可以触碰、可以咨询的“活指南”。
从具体判决到商业模式的重塑
裁判的意义,最终要由市场来检验。当记者问及典型案例发布后的行业反馈时,得到的答案是具体而生动的。
“很多企业把我们的案例当成‘避雷针’和‘风向标’。”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专利团队负责人彭婉蝶介绍,一些文化娱乐企业在研究案例后,主动调整了内容生产与版权合作的流程;KTV行业在法院推动下,实现了版权许可使用的集体签约,从源头上化解了长期困扰行业的侵权风险。从被动应诉到主动合规,这种转变说明司法裁判的指引功能正在落地生效——它不再只是纠纷发生后的补救措施,而成为商业模式设计之初就需要阅读的“说明书”。
与此同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职业禁止令的下达、全链条刑事打击的推进,也在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恶意侵权不再是低成本试错,创新生态的净化需要法律亮出“牙齿”。
从成都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独角戏”。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大背景下,成都知识产权法庭着力构建“部门协同、区域联动、跨省共建”的多层次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向内,部门协同的网越织越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模式,让行政保护的柔性协商有了司法强制力的托底。向外,区域联动的半径不断延伸。在成德眉资同城化框架下,成都法院与德阳、眉山、资阳三地法院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搭建常态化合作交流平台,通过邀请旁听公开庭审、举办协同保护座谈会等方式,就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适用统一、执法协作等难点深入研讨,凝聚共识;而成渝两地共建共享技术调查官库、签订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协作实施方案的实践,则为跨省域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