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播出之后,引起了许多年轻人对文物的关注,但你知道修复一本古籍需要经历多少步骤吗?从送入低氧气调杀虫室中对古籍杀虫灭菌,到使用精密仪器检测纸张厚度和酸碱值,再按照量身定制的修复方案对每一张书叶进行清洁、补缀破损、喷潮、舒平等多道工序……5月27日,在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几名古籍修复师正有条不紊地修复着数叶泛黄薄脆的古籍,在毛笔、镊子等工具的辅助下,尘封已久的古籍正在慢慢“复活”。
同一天,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古籍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部由省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的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是典型的“小快灵”立法,以简短的33条务实规定,明确了古籍立法目的、保护利用原则、古籍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责任主体的职责等内容,力求对古籍保护利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一解决、各个击破,着力探索以地方性立法解决古籍保护利用的瓶颈难题,为我省古籍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填补国内古籍保护利用法律空白
四川是古籍大省,藏量丰富、种类众多。全省普查发现有汉文古籍23万余部187万余册、少数民族古籍约50万册,其中,现存年代最早版本的《茶经》、明嘉靖刻本《华阳国志》等246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量居全国前列。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加强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这为新时代古籍工作指明了方向。“古籍兼具文物与文献的双重属性,其上位法规定分见于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内尚无专门规范古籍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在作《条例草案》说明时表示。
从内容上看,《条例草案》有许多开创之举。例如,它首次在立法层面从时间跨度和表现形式两个维度对古籍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确古籍是指主要产生于1912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包括汉文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以及简帛古籍、敦煌遗书、古地图、碑帖拓本、古籍雕版、名人手札等。同时在外延上又留有余地,满足古籍保护的动态需要,规定“1912年至1949年期间产生的具有历史文物价值、学术资料价值和艺术代表价值的其他文献典籍,其保护利用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争取将所有类型的古籍纳入法律保护之中。
此外,《条例草案》还构建了制度、职责、工作“三个体系”,即明确建立古籍普查登记和专项调查、古籍分级保护管理等规范性制度,规范古籍工作牵头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古籍保护专业机构、古籍收藏单位等法定职责,规范古籍普查登记、收藏保管、保护修复、整理出版、转化利用等重点工作,为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全流程、多层次、宽领域的法治指南。
立法破解古籍保护利用难题
古籍修复是个冷门职业。通常来说,一名成熟的古籍修复师往往需要三年至五年的培养周期。
“古籍装订多采用筒子叶形制,取整张纸张横向对折,自然形成双页合一的书叶结构。一般情况下,三四级破损的古籍,一名技法娴熟的古籍修复师日平均修复量约为8叶,遇到破损严重的古籍,可能一整天也无法修复完成1叶。”省古籍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近年来该中心已建立起较为成熟的“师带徒”人才培养模式,但这与浩如烟海的古籍数量相比仍远远不够,人才培养也因此成为了现阶段古籍保护利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瓶颈难题之一。
为了保障古籍人才队伍建设,《条例草案》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古籍修复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古籍相关学科专业体系,支持古籍收藏单位与院校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以此联合培养古籍专业人才等方式,为古籍人才队伍注入了“法治活水”。
而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助力古籍保护修复和综合利用方面,《条例草案》第二十条明确,要加强古籍数字化建设,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推进古籍智能化利用,建立全省开放共享的古籍数字资源库;同时支持建立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文献、地方志、家谱、中医药古籍、地方戏剧、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等专题古籍数据库。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省古籍保护中心已建成古籍保护文旅重点实验室、低氧气调杀虫室等。以低氧气调杀虫室为例,其通过高压充氮排出库房内部的氧气,使空气内的氧气含量降至0.5%以下,不仅能延缓古籍自身的损毁速度,还能一次性为近1万册古籍无害化杀灭附着其上的虫卵,减少古籍的虫蛀虫害问题,切实实现了科技赋能古籍保护利用工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