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想快速拿驾照?不用天天练车,学时我们帮你搞定!”为招揽驾校生源,某驾校机构购置多台作弊设备,通过篡改驾培打卡机 GPS 轨迹、播放预录视频“骗”过人脸识别系统等方式,让学员不用到场练车就能攒够科目二、科目三学时,获得报考资格。近日,彭州市法院审理该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某、张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为招揽生意,某驾校负责人罗某某打起了学时造假的歪主意。2025年3月至10月,罗某某安排工作人员张某从他人(另案处理)处购买 GPS 发射器和接收器(俗称“跑马机”)、40余台视频机以及相关配套作弊软件。他们一方面将“跑马机”与驾校IC卡计时培训终端(简称打卡机)连接,篡改教练车GPS行驶轨迹。另一方面提前收集学员信息、录制学员练车视频,利用视频机循环播放预存视频,代替打卡机摄像头采集实时人脸验证。借助上述手段,从而实现学员无需到场实操练车,就能获得培训学时,满足科目二、科目三的报考条件。
经公安机关核查,二人通过修改、增加数据,非法控制 28 台驾培计时终端,为多名学员伪造练车学时。公安机关依法没收作案工具,并将参与伪造练车学时的学员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某、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通过修改、增加数据,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设备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罗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但存在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高柳表示,打卡机本是驾考培训监管的核心设备,依靠人脸识别、GPS 定位采集学员练车视频、教练车行驶轨迹,真实数据实时上传驾培监管平台。只有当学时达标时,学员才能预约考试,这是守住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第一道防线。而一些人误以为学时造假只是行业潜规则,即便被查处只是被警告、罚款整改。
驾校IC卡计时培训终端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使用“跑马机”篡改 GPS 轨迹、播放预录视频绕过人脸识别系统等行为,属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此类行为不仅破坏驾培监管秩序,还会催生缺乏驾驶实操经验的 “速成司机”,提升交通事故风险,威胁道路上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属于刑事犯罪。法官提醒:驾考没有捷径,想要考取驾驶证,务必选择正规驾校,完成实操培训,切勿轻信 “免练车、刷学时、快速拿证” 的宣传噱头。驾培行业从业者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要参与学时造假,一旦触碰刑法红线,必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