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法官“三顾”现场 一次性化解涉8户业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6-11-02 15:15:16
     

张丽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法院法官“三顾”现场,通过上门送达、就地释法、现场调解方式,高效调处一起因小区共用排水管道堵塞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成7名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原告系某老旧小区负一楼商铺业主,该商铺出租用于经营美容店。今年春节期间,商铺租户发现店内污水反水。为减少停业损失,原告在春节期间先行聘请人员开展维修,并通知物业到场见证。经检修确认,反水系楼上七户业主共用排水管(该排水管道仅途经负一楼,负一楼并不使用该管道)的拐弯位置被抹布、纸屑及生活垃圾堵塞所致。事后,原告就1000余元装修损失,多次与楼上七户业主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南溪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团队第一时间排定开庭日期,并深入小区逐户完成现场送达。审理过程中,法官优先采取柔性化解方式,通过电话沟通、组建微信群线上释法明理,先后有4名业主充分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分摊赔偿款各227元。开庭当日,仍有3户业主存有抵触情绪。承办法官于上午赶赴小区上门开展普法劝导,其中1户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下午庭审开始前,法官继续对剩余2户业主开展电话调解工作,该2户的抵触情绪明显松动,但未能到场。为避免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当即调整工作安排,取消庭审,再次前往小区现场调解。

结合现场管道情况,法官细致讲解共用管道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厘清损失构成、因果关系,以案释法。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剩余2名业主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基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原告当即现场出具撤诉申请。

该案虽标的额不大,但折射出老旧小区公共排水管线维护的共性难题。后续,南溪区法院将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加强日常巡检与法治宣传,引导业主文明生活,共同守护小区公共设施安全,从源头减少同类纠纷发生。

法官提醒,公共排水管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使用设施,维护公共管网畅通是每一位业主的义务。部分业主日常生活中忽视细节,随意向排水管丢弃杂物,最终造成他人财产受损,自身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编辑:制作中心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