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转500元修房,村支书却用来拆墙?法院“钢板打围”让这对发小重归于好

  
2026-04-20 12:30:3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本是一起长大的发小,却因相邻的一堵危墙、转账500元闹上法庭,房主转账500元本想用于修缮房屋,村支书将500元用于了拆除排险,房主担心土地被占“赌气”起诉。近日,隆昌市法院经开区法庭联合多方力量,用一场充满智慧与温情的调解,让这对“发小”重归于好。

500元用于“修缮”还是“排险”?

故事还要从2014年说起。那年,周某从镇政府那里买下了一处废弃的村小学房屋。房子年久失修,墙面开裂,房梁倾斜,成了村里一颗随时可能伤人的“定时炸弹”。多年来,村民们多次向村里反映,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2024年,新任村支书谢某上任后,立刻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他实地查看后,确认房屋确实存在危险的情况,在向镇长汇报后,联系了常年在外地的房主也是其好友周某。周某听后随即转来500元钱,期望能处理该事情。

然而,问题就出在这500元上。周某以为这500元是修缮房屋的“修缮资金”,但谢某认为,这点钱对于彻底修缮房屋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只能用来做简单的排险处理。随后,谢某将这笔钱用于村里组织人手对危房最危险的部分进行了拆除。而远在外地的周某得知后,心疼不已,他怀疑老友谢某此举是出于“私心”——因为拆除部分紧邻谢某自家房屋,是谢某想趁机占地。一气之下,他将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告上了法庭。

法官“把脉”找出矛盾“病因”

经开区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刘波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当起了“和事佬”和“调查员”。

通过与双方深入沟通,法官发现,原告周某起诉的真实原因,并非那点被拆除的建筑材料。他真正的“心结”有两个:一是觉得老友不尊重他,沟通时那句“你去起诉吧”伤了他的自尊;二是担心土地被挖空后闲置,会被其他村民占用耕种,自己“丢了地”。

原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而是掺杂了多年友情、沟通不畅和现实担忧的“复合型”矛盾。

“钢板打围”化解发小恩怨

找到了病根,如何对症下药? 法官决定将调解室“搬”到现场,搬到老百姓中间。他们邀请了镇政府代表、村社干部、队长,一起到争议地块踏勘。经走访村民,证实谢某拆除危房,确实是出于公共安全考虑,履行村支书职责,并无“私心”。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院启动了“多元解纷机制”。法官与镇政府代表反复沟通,为原告争取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最终,通过“钢板打围”的方式将土地围蔽起来!

这个方案妙在哪里?它既不纠结于那500元是“修缮费”还是“排险费”,也不纠缠于拆除行为对与错,而是直接回应了周某最核心的担忧——土地被占。在镇综治中心,法官、镇政府代表把调查到的事实和这个解决方案摊在了双方面前。

“老谢当时也是一心为了村民安全,话赶话说到那了,你们这么多年的交情,还能真断了?”法官从情理入手,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周某意识到自己误会了老友,谢某也为自己的沟通方式道了歉。在“钢板打围”的方案得到双方一致同意后,周某主动撤诉,这场风波就此平息。

【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也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带来了三点启示:

第一,办案要“深入”,不能只看表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像医生一样“望闻问切”,找到了官司背后的“人情账”和“担忧账”,精准地解决了当事人的深层需求。

第二,解纷要“借力”,不能单打独斗。一个案件的解决,往往需要多方力量。法院主动联合镇政府、村委会、综治中心,形成了强大的化解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方法要“创新”,不能墨守成规。“钢板打围”这个点子,看似简单,却体现了基层治理的智慧。它跳出了非此即彼的对抗思维,用最小的成本、最有效的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