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驱动” 江安县法院构建先行调解新格局

  
2025-10-13 15:13:39
     

江安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立足县域实际,聚焦“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在原有诉前调解工作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探索形成“四轮驱动”工作法,实现区域矛盾纠纷针对性精准施策。截至9月30日,先行调解成功结案数681件,先行调解成功率为22.07%。

融入综治中心,驱动管辖区域“全覆盖”。在县委统一领导、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江安县法院主动融入县级综治中心工作,创新推行“先行联合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线上线下联动”的机制,群体性、复杂性纠纷由诉讼服务中心报请综治中心开展联合化解,案件精准分流到综治中心或人民法庭(法庭再委派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形成信息共享、委托响应的效应。深化“法院+综治中心”协同模式,推行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融入综治中心,整合嵌入指导调解、纠纷分流、登记立案、司法确认、速裁审判等功能,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枢纽,实现调解网络全域覆盖,尽最大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前端。

促推科学分流,驱动案件识别“精准化”。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数量多、类型新、领域宽”特点,江安县法院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流识别规则,采取“分项目、分要素赋值”方式对不同案件进行评分分流。根据案件类型、案由、标的额、当事人数量、证据复杂度、社会影响度等关键要素进行精细化评估,精准区分案件调解成功的难易程度。对先行调解阶段调解成功的案件,规范制作调解笔录或调解工作记录后以“民初”案件类型结案(其中当即履行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签署撤诉申请并要求不出具文书);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先行调解阶段转入诉讼审判程序。2025年1-9月,江安县法院分流委派至综治中心的纠纷1591件,已调解成功474件,调解成功率约29.79%,有效减轻了后端审判压力,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率。

聚焦指导赋能,驱动调解力量“更专业”。强化法官指导赋能,建立法官与调解组织、调解员“点对点”联络指导机制。法官通过定期培训、案例研讨、旁听指导、在线答疑、审查调解协议草案等方式,加强对调解员法律适用、调解技巧、证据规则把握、文书规范等方面的专业指导,有效提升调解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整合利用现有的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涵盖商事、物业、劳动争议、家事、信访、医疗等)、7个特邀调解组织和4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打造专业化调解队伍。各专业调解力量成效显著:2025年1-9月,商调委调解成功704件、物调委调解成功153件、劳调委调解成功84件、家调委调解成功110件、访调委调解成功24件、医调委调解成功8件。

做好要素式审前准备,驱动案件调解“加速度”。采用“线上+线下”融合调解模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调前要素采集、方案制定、远程协商、协议签署等全流程在线操作。制定《调解申请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调解回访记录》《撤回起诉申请》5类标准化模板,错误率降低90%,调解协议当场生成率提升95%。通过审前准备程序集中高效处理管辖权异议、证据交换、争议焦点固定等程序性事项,使法官庭前快速掌握案件核心信息,减少庭审中因程序问题导致的反复质证和争议。深度应用要素式审判理念前移,推动文书模板统一适用,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调解员按照诉讼主体、诉讼请求、证据、争议焦点的“四固定”标准协助当事人归纳、整理案件要素,帮助法官快速提炼审判要素、归纳争议焦点,缩短纠纷在院时间。

(龙麓伊 张李思路)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