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便宜”替人背债 12人获刑

  
2025-12-10 17:45:55
     

顺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低保户罗某是两个孩子的唯一监护人,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他却买车又买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由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刘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李某、冯某等9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宣判,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

2021年,罗某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刘某、魏某等人,刘某提出给罗某介绍赚钱项目,需要罗某提供征信报告。为了赚钱,罗某高度配合。得知罗某的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刘某等人便为罗某伪造收入证明、虚构工作单位、伪造银行流水,将其“定制”为具备贷款资格的申请人,在某银行成功获取贷款68万元,随后,以罗某名义花51万元在南充买房一套,剩余17万元被刘某、魏某、罗某瓜分,罗某获利1万余元。房贷则由刘某等人代还。

钱财挥霍一空后,2022年,刘某等人又伪造证件,以罗某的名义与某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与《抵押合同》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在合同未到期、租金未交齐的情况下,刘某等人继续伪造相关手续为罗某办理了解除车辆抵押登记,并将车辆转卖给李某、冯某等人。李某、冯某等人明知车辆系犯罪所得仍将其买卖、转移,造成某租赁公司损失30余万元,其间,罗某获利2万余元。2023年9月,罗某等人被某租赁公司举报而案发。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职业背债人’案件因借款人无稳定收入来源、账户余额长期不足,无法通过绑定身份信息正常扣款,形成了银行不良贷款;还存在某银行未区分账户资金性质,违规划扣低保人群每月基本生活补贴,导致低保人群生活陷入困境,因生活所迫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利用无收入人群、低保人群骗取贷款已严重影响金融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办案检察官介绍,为切实防范此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向某地方银行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就该行在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贷款调查流于形式、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缺失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涉案某银行相关责任人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银行相继开展规范员工贷款业务与提升法律知识培训、细化该行内部贷款审核权限等举措,对检察机关指出的漏洞开展针对性修复,从管理层面有效降低该行贷款坏账风险。”

检察官说法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不法分子往往选择收入低、急用钱、文化水平不高且征信良好的人员作为“职业背债人”。这看似天上掉馅饼的捷径,实则是精心编织的骗局。广大群众应珍惜信誉,严防征信被滥用。为依法从严惩治金融犯罪,坚决斩断伸向银行信贷资金的“黑手”,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加强与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推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