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古宋镇综治中心巧解复合纠纷

  
2025-09-30 16:42:31
     

以事实为基础 以情感为纽带 以法律为准绳

兴文县古宋镇综治中心巧解复合纠纷

2025年5月,兴文县古宋镇村民刘某甲到古宋镇综治中心反映,2013年某厂征用土地时自己未在家,土地补偿款全部由其亲兄弟刘某乙领取,刘某甲回村后认为应重新分配土地补偿款,但刘某乙认为刘某甲在外十余年,直至二老过世都没回过家,未尽到赡养义务,若要领取补偿款,需支付赡养费。

古宋镇综治中心收到刘某甲的反映材料后,迅速启动土地纠纷解决程序,安排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及经验丰富的调解人员,率先与村组干部取得联系,了解土地现状、历史演变以及当事双方的基本情况。纠纷处理前期,调解员以安抚当事人情绪和查清事件事实为重点,主动与刘某甲沟通,告知其纠纷受理情况和处理进展,同时通过查阅历史资料、走访咨询见证人以及现场勘察等方式,还原领取过程。纠纷处理中期,调解人员积极充当“中间人”角色,分别倾听当事双方的意见并进行心理疏导,以手足情谊为切入点,推动当事双方的心态由不愿协商到主动让步的转变。通过调解员数次上门疏导,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古宋镇综治中心严格遵循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按照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第一时间形成重新分配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确认。事后,古宋镇综治中心进行回访,同时建议当事双方以此为契机化解心结、修复感情,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和满意,至此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涉土地问题矛盾纠纷通常呈现主体多样、争议复杂、查证困难等特点,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及时、公正地进行处理,古宋镇综治中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足查证工作,认真梳理历史脉络,积极主动沟通疏导,引导当事双方换位思考,促使该纠纷成功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曾从英)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