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小标的”!蒲江法院持续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5-09-29 10:50:08
     

宋彬彬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2025年以来,蒲江法院始终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聚焦10万元以下的赡养、抚养、民间借贷等小标的执行案件,全面查人找物,强化司法惩戒,实现执行到位率与执行完毕率双提升。

据统计,今年1-8月,蒲江法院已认真梳理建立小标的执行案件台账,小标的执行案件已结388件,拘留13人,罚款9人,执行到位金额876.79万。下一步,蒲江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日顺利执结 九万迅速到位

刘某某受王某雇佣,在蒲江县一农户家中做工时受伤,后前往医院治疗。经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评定刘某某为八级伤残。双方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至蒲江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刘某某支付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9万元。王某前期已给付10万元,剩余9万元一直拖欠未还。故刘某某向蒲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查控了王某银行存款4万元,另外王某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通知其到院,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采取限高及纳入失信的影响,以及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等强制措施。王某立即表示,我要给钱,王某筹措了5万元交到法院账户。后,法院通知刘某某到院领款9万元,该案三日内顺利执行完毕。

拘留预警促履行 学子学费终有着

张某某向赵某某借款并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赵某某现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落款处有张某某的签名、捺印。

赵某某多次催告还款,但张某某一直拖延未还,赵某某诉至蒲江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某于判决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赵某某返还借款3万元。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赵某某向蒲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立即向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张某某签收,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责令张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一直逃避执行,后来拒接电话。

日前,执行法官组织法警到张某某住所地将其拘传到院,当面向张某某宣读了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

张某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当即表示自己一定积极履行义务,偿还部分欠款后,就剩余款项与赵某某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临近孩子开学,张某某给法官打来电话,希望法官可以再次跟赵某某联系,一次性支付剩余分期履行的款项。法官接到电话后,从法理情方面做了督促履行工作,近日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赵某某收到钱后给法官打来电话:“谢谢法官,我正愁两个孩子开学学费没有着落,这下放心了”。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