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利剑丨“百日执行攻坚”自贡大安法院首战告捷

  
2025-09-12 10:43:27
     

陈自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在市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

行动首日,全院执行干警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细化执行举措、强化部门联动,打响执行攻坚“第一枪”,用高效行动将司法为民初心落到实处,实现百日执行攻坚“开门红”。

案例一:首日攻坚破局快 司法拍卖促兑现

某银行与张某某、许某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张某某、许某某欠付某银行230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线下”立体化财产查控模式。一方面,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许某某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二人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量零散资金,不足以清偿债务,且无证券、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另一方面,执行员前往张某某、许某某户籍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调查,发现张某某、许某某在成都市某区域拥有一套商品房,该房产未被查封且具备处置价值。


为确保财产处置合法合规、高效透明,执行员逐一核实房屋产权归属、抵押状态及是否存在租赁、占用等权利瑕疵,在确认房屋情况后发布拍卖公告,通过网络平台公示、评估、竞拍等环节,最终该房产顺利拍卖成交,并于近日办理了支付及交付。“没想到法院执行效率这么高,有效保障了银行资产安全”,某银行代理人收到执行款后发出了感谢。

案例二:首日联动解民忧 柔性调解破僵局

李某、钟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某房地产公司应返还房屋预售款4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正承担当地某项目建设任务,因项目资金周转紧张,名下大部分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导致资产处置受限,短期内难以通过常规方式偿还债务;而申请执行人李某、钟某某则表示,该笔预售款是二人多年积蓄,原本计划用于改善住房条件,因置业公司违约,不仅购房计划搁置,还面临额外的租房支出,希望能在拿回本金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损失补偿。

面对“群众急盼回款”的诉求,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而是选择“柔性执行+联动攻坚”的方式破解僵局。一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磋商,耐心倾听彼此诉求,向某房地产公司释明“主动履行义务可避免信用受损、影响项目推进”的法律后果,同时向李某、钟某某说明企业当前的实际困难,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积极对接抵押权人,详细汇报案件情况,从“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双重角度,建议协调为企业提供资产置换支持——将某房地产公司名下一套已抵押但符合交易条件的房源解除抵押,用于抵偿对李某、钟某某的债务。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某房地产公司成功置换出一套符合李某、钟某某需求的房源,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同步协助办理房屋解押及备案手续,确保房屋产权顺利过户至申请人名下。案件执行完毕后,李某、钟某某专程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解民忧,高效执行为楷模”的锦旗送到大安法院,对执行法官“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感谢。

大安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全力以赴推进此次“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切实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