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成都龙泉驿公安给他们写了一封信

  
2024-11-05 14:56:1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为避免各位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跑腿工作者间接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工具人”,11月5日,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反诈中心给全区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跑腿工作者发了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跑腿工作者: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不断翻新,诈骗分子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寄送”的模式,以刷单解冻、修复投资通道等理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实物黄金、提取现金,随后又借助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闪送、跑腿等方式将黄金、现金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并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黄金取走,从而转移赃物赃款。

为避免各位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跑腿工作者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

一、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三、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 (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如遇上述情形,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对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相关行业规定违规运营的,主管部门将给予停运、禁运等相应处罚;对参与“洗钱”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成都市龙泉驿区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