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惊魂”! 天全公安抓获一名“偷窥偷拍”案犯罪嫌疑人

  
2024-10-31 18:36:15
     

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如果你外出上厕所,突然发现门缝下出现一双眼睛或一部录像的手机,会不会被吓一大跳?然而这样堪比“惊悚片”的剧情,却真真实实发生了。10月31日,记者从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获悉,日前,天全公安城厢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偷窥偷拍”案。


近日,城厢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天全县某公共场所女厕所内发现有人偷窥和偷拍。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尼某某(男)当场抓获。经查,今年10月以来,尼某某为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先后多次在天全和甘的孜公共场所厕所内,使用手机从厕所下方的缝隙处对女性进行偷拍。期间,共拍摄不同女性视频26段,并将这些视频用于日常观看。

目前,违法行为人尼某某因偷拍他人隐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广大女性进入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可先观察周围环境,查看是否有明显的偷拍仪器或可疑的多余物品,如门缝和间隔上方空间较大,应提高警惕,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万一不幸遭遇类似情况,莫因羞于发声而屈服或逃避,应勇于揭发偷拍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