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的资质是其合法经营的基础。当开发商因违规操作或其他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时,已购房业主可能会面临房产证办理的难题。邛崃市一名购房者徐某准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却发现开发商已经处于吊销营业执照状态。近日,邛崃市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开发商须协助购房者完成两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2001年8月,徐某从房地产开发商方圆公司处购买了该公司在邛崃市城南路开发的四间总计269.5㎡的一楼一底门市,房屋总价款36万余元。2002年8月,四间门市交给徐某。2022年8月6日,徐某付清该房屋全部房款。
2003年12月,徐某以33万元的总价,再次购买了方圆公司在邛崃市方圆街开发的面积约350㎡的家带店房屋。2008年12月17日,徐某付清该购房款,《四川省成都市销售(转让)不动产发票》显示,徐某购买的方圆街家带店房屋建筑面积379.41㎡;人民币33万元。2008年12月18日,徐某与方圆公司就方圆街这处房屋申请登记,并填写有《邛崃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表》。
徐某准备将两次购买的房屋产权转移至自己名下时,才发现方圆公司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导致案涉两套房屋无法转移登记至自己名下。2024年7月,徐某将方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谢某起诉至邛崃市法院,请求法院方圆公司协助自己办理两套房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如因方圆公司被吊销无法办理,请求判令自己单方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证。
庭审中,法院审理查明,方圆公司现处于吊销状态,尚未注销登记;经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因地名变更,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项下,并无徐某家带店房屋的信息,若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须方圆公司持相关资料向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已依约向方圆公司支付了案涉两套房屋购房款并占有使用案涉房屋至今,方圆公司应当依约为徐某办理案涉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对徐某主张方圆公司协助办理房屋的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诉求予以支持。徐某主张因方圆公司吊销,由其单方办理案涉两套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经审理,邛崃市法院近日依法判决被告方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协助原告徐某将两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徐某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