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远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撕毁法院封条、传唤拒不到院……近日,简阳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2.6万元,被执行人毛某被司法拘留15日。
姜某、毛某系同居多年的男女朋友,毛某系简阳市鑫某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某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代某、付某与姜某、鑫某源公司、毛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简阳法院判决,被告姜某、鑫某源公司应退还三原告合伙款32万余元,毛某对鑫某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肖某、代某、付某遂向简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肖某向简阳法院提供线索称毛某名下宝马车停放于毛某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简阳法院迅速安排外勤团队对该车辆进行扣押,扣押过程中联系到姜某,其称与毛某在外地过两天回简阳,愿意配合法院扣押车辆并承诺回简阳后将车辆钥匙主动交到简阳法院。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简阳法院对该车辆张贴了封条,未强制拖走该车。然而姜某、毛某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挑战法律权威,于次日撕毁法院封条并将车辆开出藏匿。得知此事后,简阳法院迅速反应,派出司惩团队多次上门查找姜某、毛某下落,姜某经简阳法院多次口头传唤于事发十日后自动到简阳法院接收约谈,并自动交出了藏匿的宝马车。因姜某撕毁封条、藏匿财产,简阳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但毛某依然漠视法律规定,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拒不到院,简阳法院司惩团队冒着40余度的高温在毛某住处蹲守多时,终将毛某拘传到位。毛某迫于司法惩戒的威慑力,当场履行326000余元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撕毁法院封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公然挑战了司法权威,破坏了司法秩序。简阳法院依法对姜某采取拘留措施,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展示了简阳法院有效执行法律的能力,同时也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实现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