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省、成都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暨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都江堰、法治都江堰,为共同绘就更加美好的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都江堰图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李冰治水智慧中,汲取社会治理智慧,探索将“深淘滩、低作堰”“遇弯截角、逢正抽心”等特色文化引入矛盾纠纷调解领域,强化诉调对接,深淘诉源治理“江滩”,绘就多元化解“枫”景,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天,让我们跟着都江堰法院法官何加敏一起去看看司法调解的“枫”景。

“立案庭作为法院‘第一扇门’,是当事人接触司法体系的起点,就应该便于群众来诉讼解决问题。”一直以来,作为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的何加敏牢牢树立“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把群众的事当自家的事来办,为每位走进立案庭的市民热情提供接待、咨询、答疑等服务,仔细倾听对方诉求,尊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适宜调解的案件耐心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发掘前端调解的可能,让群众感受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说、事好办。
深淘滩 低作堰
“今天,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5月23日,在市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何加敏正耐心为双方当事人调解。何加敏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有针对性地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最终,经多次磋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纠纷完美化解。高效的调解,源于何加敏的认真尽责。回忆起选择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初衷,她说:“作为法官,我谨记‘法官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每一个裁判都可能关系到当事人的家庭、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我们不仅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更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

今年以来,何加敏已参与诉前调解案件70件,调撤案件28件。她时刻铭记“深淘滩、低作堰”六字真经,坚持服务“沉下去”,质效提上来,让市民一走进立案庭,就有导诉员热情接待,详细询问来院目的,引导其前往诉非衔接中心,并指定驻院特邀调解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和办案能力提升,深挖案件细节,追溯纠纷根源,动态摸查当事群众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量体裁衣、因人制策,为动态化解争议打好基础。
遇弯截角 逢正抽心
“对于能调解的案件,我的原则就是应调尽调。”何加敏说,为防止久调不决的问题,须牢固树立应判则判的理念。在案件办理中,何加敏依托“遇弯截角,逢正抽心”八字真言,查明事实,抓细节、要逻辑,找准最根本、最突出、最核心的问题,依法判决,彰显司法公平正义。今年以来,何加敏新收案件46件,诉中成功调撤案件8件,无一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她说:“作为立案庭庭长,我不仅是一名法官,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践行者,是司法公正的‘把关人’和当事人权益的‘守护者’,我希望通过不断努力与创新,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高效、透明、亲民的立案环境,让每一份正义都能及时被看见、被感知,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何加敏兢兢业业、司法为民的工作精神感染着身边每一位同事,与她同事近2年的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谢月说:“加敏姐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工作中,她忙碌的身影总是出现在调解与庭审现场,对待当事人她非常耐心细心,总是竭尽全力以专业知识为他们服务,总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为我们年轻法官树立了好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以她为榜样,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都江堰法院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