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法官,我发现他回家了。你们赶快来!”4月9日晚上八点,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雨夜的宁静,邛崃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110”值班电话里传来当事人着急的声音。值班干警闻讯而动,冒雨整装出发。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何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依法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20余万元。
案件立案执行后,邛崃市法院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何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使用、不动产登记、有价证券等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办案人员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但其均拒绝到法院甚至明确表示拒绝履行。
为了充分保障胜诉权利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何某住所后,本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还款方案。在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孙某传唤到院责令其履行相应义务,但其仍旧拒不履行的情况下,邛崃市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何某司法拘留15日。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执行领域的难点、堵点,更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邛崃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执行110”机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管理改革,让“执行110”响起来、动起来,全力打通胜诉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