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奇了怪了,高高兴兴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正想着安装一个充电桩,为什么物业就不让了?”业主因安装充电桩和物业起了纠纷,一起来看“诉源治理鱼凫心安社区”如何调解。
陈某系温江区某小区业主,因购买新能源汽车,欲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供电公司要求出具物业公司同意的证明材料,但物业公司以电容量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为由拒绝,导致陈某无法安装充电桩。陈某遂到该小区所属大学城社区“诉源治理鱼凫心安社区”寻求帮助,希望物业公司协助办理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的相关手续。
“心安社区”调解员首先联系温江法院驻社区法官孙怡明确业主、物业公司合同权利义务,随后积极与消防队、供电公司联系,供电公司明确了该小区电容量可进行扩容,并出具该小区自建充电设施可行性校核报告。“心安社区”调解员找到大学城社区工作人员,联动搭建沟通协调平台,请物业公司代表和业主到“心安社区”面对面进行调解,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业主在小区自建充电设施可行性进行释明,明确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最终,物业公司为业主出具统一安装充电桩的相关材料,并向全体业主发布电容量扩容公告,需求扩容业主可向供电公司申请,由供电公司统一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全力为业主提供服务。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物业公司阻拦安装充电桩的行为,与《民法典》所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相悖。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充电桩安装等事宜,审慎、合理、合法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设备,共同推动社会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安装充电桩后,并不意味着物业可以放松、放弃管理,物业仍应肩负起安全保障义务,在发现不当行为、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