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立审执”一体化司法服务更高效

  
2023-05-18 09:22:21
     

判了,也履行了!

近日,古蔺法院太平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并成功督促被告主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赔偿,二审维持

2021年5月,黄某某与周某某签订《购房协议合同》,合同约定黄某某将其自建房屋卖给周某某,周某某出资给黄某某另行修建楼梯间。合同签订后,周某某告知黄某某其不再履行合同,不再购买黄某某的自建房屋。黄某某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周某某赔偿其修建楼梯间的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某诉至法院。

太平法庭经审理认为,周某某和黄某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决被告周某某赔偿原告黄某某因合同无效造成的各项损失30000元,并承担1000元诉讼费。被告周某某不服该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督促履行:

释法明理,见证支付

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太平法庭及时联系被告周某某,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承办法官将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向周某某进行讲解后,周某某决定一次性履行判决义务,并提出要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承办法官随即通知原告黄某某和被告周某某共同到法庭。

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周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履行了30000元赔偿款及1000元诉讼费。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化解。

该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古蔺法院积极贯彻“立审执”一体化工作要求的一个缩影。今后,古蔺法院将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聚焦“司法效率再提速”专项活动,不断强化“立审执”有序衔接,全过程调解、全方位督促,有效提升主动履行率,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解纷服务。

黄禹

编辑:徐雯夏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