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男子获缓刑
本报讯(黄长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拖欠子女数十万元抚养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安岳一名父亲最终付出了代价。近日,安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2016年,李某某与前妻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约定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3.5万元。2018年,因李某某拖欠抚养费,前妻将其诉至法院,安岳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向一子一女支付自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的生活费合计63万元,2018年11月起继续按约定支付。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根据申请,2019年,安岳县法院向李某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并予以强制执行,但李某某仍违反财产报告令,后被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在法律的威慑下,李某某履行了欠付抚养费34.88万元。其后,李某某故态复萌,继续拖欠抚养费。经查,在强制执行期间,李某某有高消费、外出旅行等违反限高令行为,个人银行账户有大额、频繁的交易记录,且未如实申报财产,也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近日,安岳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并向安岳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李某某认罪认罚,并在本案宣判前履行了支付义务,决定依法判处李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法官说法
执行工作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更事关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例二 恶意拖欠劳动者案款 调解执结
本报讯(李济宏 韩雨轩 陈红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近日,阆中市法院水观法庭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要回误工费、医疗费等3万余元,最大限度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侯某给冯某提供劳务,在砍伐树木过程中,侯某被倒下的树木砸伤,致其十级伤残。侯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审理查明
的事实,判决冯某承担侯某的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案件判决生效后,冯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侯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冯某一直以无能力履行义务为由,拒不主动履行义务。今年11月7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从情、理、法等角度向冯某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恶意拖欠案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冯某当场向侯某支付误工费等3万余元。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阆中市法院为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重拳出击,给予强有力的震慑,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案例三 亮剑拒执犯罪 维护司法权威
“法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好像对‘老赖’的影响不大啊!”
“法官,我虽然打赢了官司,应得的什么都没有得到,怎么办呢?”
在法院,会经常听到胜诉当事人向法官发出类似的“灵魂拷问”。如今,面对“老赖”,除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等措施之外,又多了一把“利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拒执罪。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持续推进执行“一体化”改革,加大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立足点,聚焦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拒执犯罪行为的猛烈攻势。
2017年12月,温江区法院依法判决了被告人李某才及某酒店偿还原告李某飞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2018年3月,李某飞向温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到位部分款项后,李某才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酒店管理者王某,通过使用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人的个人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进行日常经营收支,所有营收款项均未入账酒店对公账户,且李某才、王某还未按照财产报告令要求如实报告这一情况。
经审计认定,2018年至2019年,酒店在不考虑所得税情况下净利润高达550余万元,具备还款条件,但王某利用职权之便随意在公司账上列支消费,酒店管理费用中资金占用费显示:李某才、王某让公司代为偿还的个人借款、信用卡、直接支取的现金达到410余万元,均未用于偿还李某飞借款。
经温江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才、王某采取隐藏、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二人当庭认罪并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履行部分执行义务,酌定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某才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据悉,温江区法院2023年高压打击拒执行为,今年1至10月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303人,限制高消费2969人,司法拘留21人。
下一步,温江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强化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对接联动,畅通公诉打击拒执罪通道。同时,以打击拒执罪为突破口,用足用活各种强制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形成高压态势,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法治获得感。
叶东旭 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