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2021-07-29 11:41:13
     

 

  近日,成都市某公司职工代表将印有“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彭州市法院破产审判法官手中,对法院依法妥善处置该公司破产案件表示感谢。
  
  积极联系 企业成功破产清算
  
  成都市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经审查确认,该公司各类债务达900多万元,其中涉及历史遗留的公司欠缴的70余名公司职工社保费用近880万元。彭州市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并多次推动召开专题研究联席会议,最终成功引入社会专项资金,妥善解决社保和破产费用问题,顺利审结该案,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这只是彭州市法院成功办理破产案件的一个缩影。近3年来,彭州市法院审查办理各类破产案件11件,办结2件,有效化解、清理债务金额超过6亿元,成功办结被国资委列入“僵尸企业”名单案件1件,牵头的涉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一级指标在成都市2020年对各区(市)县的考核中位居“优秀”,破产预重整相关经验做法在第二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做专题交流。
  
  革新理念 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
  

  近年来,彭州市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革新办案理念,坚持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探索破产预重整机制,强化法院内外协调联动,破产审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强审判运行之基。组建专业化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实行轮流承办、以老带新、团队共研模式;制定规范化运行标准,构建破产案件审查前置模式,在立案环节由破产团队提前介入审查破产申请,出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破产案件集中审和破产衍生案件分流审“双线并行”办理模式;坚持信息化流程推进,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托破产重整信息网、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平台“一网两平台”对破产案件全程公开留痕,所有案件均实现公告“零费用”。
  
  破企业“重生”之困。畅通“执转破”渠道,出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实施意见(试行)》,助推“僵尸企业”有序清退;探索预重整机制,建立完善预重整与司法重整程序的衔接机制,形成《彭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预重整案件相关问题的解答》;强化管理人规范,建立管理人工作日志制度并实行阶段述职,强化工作过程可视化管理及团队工作动态监督,将管理人履职报告情况、管理人平台操作使用情况等纳入管理人个案负向考核清单。
  
  聚社会“扶治”之力。加强府院联动,牵头推动彭州市政府办发文设立彭州市处置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小组,确立破产联席会议、案件协助等制度;深化院校合作,打造破产司法智库,与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共建破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创新院企共治,开展“法企同行”活动,依托“民营经济司法护航基地”专项窗口,向企业提供高效维权、诉讼咨询、诉调对接等六大司法服务。
  
  李雪榕 记者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