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银行无障碍通道摔伤 银行担责70%

  
2025-01-09 09:46:00
     

  温暖的无障碍通行通道却变成杨奶奶的“伤心路”,谁该为“十级伤残”担责?日前,蒲江县法院寿安法庭审理了一起老年人摔伤纠纷,判决银行承担70%的责任。
  
  2024年4月10日,天空正飘着蒙蒙细雨,79岁的杨奶奶在银行办理业务后准备离开。当她走到银行设置的无障碍通道时,突然重重摔倒在地,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将杨奶奶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此次摔倒导致杨奶奶左侧三踝骨折,伤残十级。杨奶奶将银行诉至蒲江县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84797.17元。
  
  蒲江县法院寿安法庭审理后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经营者,对进入该场所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银行的无障碍通道坡度过大,不符合相关标准,且未设置合理的风险提示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杨奶奶的受损结果存在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承担70%的责任。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承办法官表示,每名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都渴望自由出行,无障碍通道本应是他们的安心纽带,却因疏忽成为“障碍之路”。因此,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并加强监管,公共场所运营者需自查自纠,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着想。路人见到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坏时,也请伸出援手。“愿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弱势群体的出行之路更加顺畅,每一条无障碍通道都能真正做到无障碍。”该法官表示。
  
  王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