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被撞,停运损失咋算?法院:损失以实际维修期间为限

  
2024-06-14 14:40:5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网约车被撞不能营运,停运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近日,邛崃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双方争议。
  
  今年4月,叶某驾驶机动车与匡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叶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匡某无责任。由于匡某所驾车辆系网约车,维修期间无法营运。双方对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停运损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匡某将叶某及其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天的停运损失1638.96元。
  
  庭审中,叶某辩称,停运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与自己无关,且匡某的机动车实际维修时间仅有2天,不能主张6天的停运损失。匡某认为,之所以主张6天是因为从交通事故发生后待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到维修完毕一共花了6天时间。保险公司认为,停运损失系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应该由叶某承担赔偿责任。
  
  在了解案件症结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经调解,叶某和匡某达成一致,叶某当庭赔偿匡某停运损失6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
  
  法官说法
  
  1.什么是停运损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据此,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若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营运,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停运损失。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营运车辆主要包括出租车、网约车、大货车等。
  
  2.停运的期间如何确定?
  
  停运期间一般以实际的维修期间来进行计算,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存在故意拖延等情形导致维修期间明显过长,例如不及时进行维修或者维修完毕后不按时提车,那么,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3.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停运损失?
  
  停运损失不是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属于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失,不计入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商业险是否进行赔偿需要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若保险公司已经对停运损失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免责,赔偿权利人可向侵权人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