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获胜后 “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

  
2021-01-08 12:48:30
     

  打卡一杯“茶颜悦色”奶茶,是很多消费者到长沙的标配。然而,长沙还有一个名为“茶颜观色”的奶茶店品牌,“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均为注册商标,“茶颜观色”2019年才在长沙开店,但商标注册却在先。
  
  2020年4月,“茶颜观色”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茶颜悦色”,但被法院驳回。今年1月4日,“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茶颜观色”。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之中。
  
  “商标侵权”案
  
  公开信息显示,“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200余家分店。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随后双方陷入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之争。
  
  据中国商标网,“茶颜悦色”商标最早由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茶悦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在35、43、30类商品和服务上注册。而“茶颜观色”商标由柴泽军于2004年9月22日在43类商品和服务上申请,2008年3月14日获得注册。2018年,该商标几经转手,由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洛旗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2017年至2019年期间,洛旗公司陆续在长沙、株洲开设了多家“茶颜观色”奶茶店,并授权相关奶茶店使用“茶颜观色”商标。
  
  在此前的商标侵权诉讼中,作为原告的洛旗公司认为,被告茶悦公司在其经营的茶馆门头、店内装饰、茶杯等多处使用了与原告“茶颜观色”商标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茶颜悦色”字样,所以构成商标侵权。
  
  经审理,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认为两注册商标不相近似,于2020年4月8日作出判决,认定“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在论证“茶颜悦色”并不侵权“茶颜观色”时,岳麓区法院指出,“茶颜观色”虽注册在先,但如果绝对地以在先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作为唯一的衡量因素,简单认定被告使用“茶颜悦色”商标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将会给连续、诚信使用特有名称和商标的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及其积累的商誉造成不当损害,也有违市场公平原则。
  
  经查,该商标首次转让之前,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知晓度不高,市场知名度亦不高。与之相反,“茶颜悦色”门店开张6年有余,已逐渐发展成为连锁品牌店,被广大消费者认可。“茶颜悦色”商标也因此获得了独特性、显著性。
  
  岳麓区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不正当竞争”案
  
  那么,“茶颜观色”是否构成对“茶颜悦色”的不正当竞争?今年1月4日,“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
  
  原告“茶颜悦色”认为,自己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奶茶店,受到全国知名媒体甚至国际媒体报道,足以认定原告方具有极高影响力。而被告方使用与原告店铺相似的装饰装潢,属于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装饰进行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南门口门店使用与原告近似店铺装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
  
  “茶颜观色”答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使用与原告近似的装潢装饰。即使与原告存在相似元素装潢装饰,也是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而茶馆装饰仕女图亦是有权利基础。而各个平台打着“茶颜观色”旗号的加盟招商信息,并非被告所发布。被告在原告2013年开设第一家店之前,已有商业使用,只是仅开设少量门店,没有在互联网上留下痕迹,并不代表没有使用。
  
  双方质证显示,“茶颜观色”南门口店已于2020年9月份关门。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