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150余名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

  
2019-07-11 16:54:02
     

唐玉饶 四川法治报记者 唐万贵

7月11日,西昌市公安局举行德某电子商务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通报会暨财物返还仪式,会上记者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当天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50余名受骗集资人,返还投资款。

2019年5月28日,樊某来到西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今年3月、4月,樊某经人介绍,分多次将自己的近12万元储蓄金投资给西昌市德某电子商务店,对方向其承诺,帮她托管资金购买虚拟货币,通过交易虚拟货币可以产生收益,在托管期限内,德某实业西昌店承诺可以给予报案人樊某托管资金本金一倍的回报,这些钱可以在货币交易盘上购买相应数额的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由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全权代理交易和买卖,樊某的钱投资后,分4次共计领回3000多元本金,其余的款项德某实业西昌店拒绝退还给报案人樊某。

据了解,2018年12月,广东德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在西昌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西昌市德某电子商务店。后其安排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的负责人谭某、员工刘某某、方某某等人,向西昌市辖区内5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进行宣传,让这些老年群体向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进行投资,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的负责人谭某某还授意前来投资的人将这个项目介绍给其身边的亲戚朋友,以口口宣传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到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投资,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利用此种方式向西昌市辖区内樊某某等150余名群众吸收资金,吸收资金金额达200余万元,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负责人谭某某将上述非法吸收的资金全部转给了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法定代表人杨某某银行账户。

经查实,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并未取得“金融许可证”,并无融资的资质,西昌德某电子商务店在此情况下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并进行融资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目前,该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德某实业商务公司西昌店负责人谭某某、员工刘某某、方某某已于2019年7月3日被执行逮捕,广东德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于2019年7月8日依法被取保候审。

“此案涉及群众均为老年人,涉及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局党委高度重视,指派经侦查大队民警远赴广东、重庆、成都等地开展调查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今后将一如既往地主动适应打击经济犯罪新常态,突出打击经济犯罪主业,紧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个主题,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公安铁军。为推动‘平安西昌’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西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虎告诉记者。

西昌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提防陷阱,发现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