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自流井区检察院与农牧林业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联合发力 公益诉讼守护渔业生态

  
2019-03-15 11:49:20
     

  本报讯(自井检宣记者 蒋京洲 郭建民)记者昨(14)日获悉,行政违法当事人陈某某购买1万多尾鱼苗投放进自贡市釜溪河,标志着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与区农牧林业局联合守护当地渔业生态资源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据悉,这是自贡市首例当事人既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又承担环境侵权责任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

  去年9月13日,陈某某等人采用电击的方式,在水涯居大桥釜溪河水域上捕鱼,共电得鲫鱼、黑鱼等共约1.3公斤。返回途中,被自流井区农牧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但陈某某接受询问后,远走外地,逃避处罚,致使釜溪河渔业资源受损的情形一直未得到修复。

  自流井区检察院干警告诉记者,根据自流井区检察院与区农牧林业局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区农牧林业局及时将该线索反映到检察院。区检察院决定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协力打击破坏釜溪河渔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共同保护釜溪河渔业生态环境。在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通过多次走访,采取询问有关人员,实地调查等形式,查清了案情。同时,积极联系当事人亲属进行释法说理,成功促使当事人主动承担修复受损害的渔业资源,并接受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结果。

  据了解,自流井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自流井区关于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精神,秉承共赢多赢理念,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创新工作思路,与区农牧林业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守护辖区内渔业生态环境。区检察院通过与区农牧林业局的协作配合,不仅让这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行政违法人员依法接受行政处罚,而且通过增值放流的方式使受损的釜溪河渔业生态及时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