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上游责任 奏响法治保护黄河壮丽乐章

  
2024-06-27 10:30:0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张磊 彭旭 王焰 文/图
  
  6月的若尔盖大草原,风吹翠浪,草长莺飞。九曲黄河第一湾,繁花点点,风景如画。
  
  从巴颜喀拉山的涓涓细流汇聚成浩荡之势,黄河在若尔盖草原平缓舒展的河道蜿蜒回转,与其一级支流白河汇合,形成了S形的九曲黄河第一湾的壮美景观。再向北行,来到若尔盖花湖,在无边的茵茵草滩和七色花海间,鸥翔鹤舞,水天一色,宛若镶嵌在草原上的蓝宝石。
  
  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四川着眼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立足四川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主动融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不断织密黄河生态执法司法保护网,守护滔滔黄河奔涌东流。
  
  6月24日至27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采访组来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等地,通过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式报道,全面展现四川勇担上游责任、力保“清水出川”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川故事,奏响法治保护黄河的壮丽乐章。
  


  有法可依
  
  筑牢黄河万里生态长廊
  

  每到防汛关键期,若尔盖县检察院“鹤翔兰萨·九曲清”公益诉讼团队总是一趟趟到黄河岸边巡河。“现在有了黄河保护法作为保障,我们在工作中有法可依,给群众宣传守护黄河更加有理有据。”若尔盖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措告诉采访组一行。
  
  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标志着黄河治理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对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党和国家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就卓著。
  
  今年3月13日,一场雪后,首批4只黑颈鹤飞抵若尔盖县花湖湿地。4月初,彭措在黄河边的巡护路上看到了这4只黑颈鹤。黑颈鹤是世界上唯一生长和繁殖在高原的鹤,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每年冬天,生活在若尔盖湿地的黑颈鹤会迁徙飞往云南,来年春暖花开时,再回到故乡若尔盖湿地。
  
  每当遇见黑颈鹤,彭措和当地管护员都会异常兴奋:“我们会有很大的收获感,觉得所有的工作都很值得,保护九曲黄河走上了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循法而治’的良性轨道。”
  
  若尔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工部部长索郎周站在黄河边对记者说:“若尔盖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四川省、阿坝州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耕‘四圈四同’、新型警务、“鹤翔兰萨·九曲清”公益诉讼等品牌建设,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为确保黄河出川一河清水向东流贡献政法力量。”
  
  冬去春来,四季更替。穿行在若尔盖大草原,如诗如画的生态美景背后是若尔盖县司法守护生态环境造福一方百姓的生动体现。
  
  坚守责任
  
  司法守护高原生态安全

  
  从空中俯瞰,若尔盖县包座牧场远牧点牛羊成群,景色秀美。这里,是牧民丁则泽仁从小生活的地方。“我们若尔盖不少草场的草皮下面都是泥炭,我们当地人也叫草煤。”丁则泽仁说,草场被破坏,对于以放牧为生的牧民来说,是天大的事。
  
  “这个地方就是当时盗挖泥炭案件的案发现场。”6月25日清晨,若尔盖县法院法官李桃站在若尔盖县包座牧场远牧点草场边向记者介绍道。
  
  泥炭,并非泥土。它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是煤化程度最低的煤,也是若尔盖湿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固碳蓄水、释氧净化、调节区域气候、防治土壤侵蚀等作用,对于维护水源和生态平衡、维持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
  
  在一些花卉园林专业养殖户眼里,泥炭土不但营养丰富,又像海绵一样,既可吸水也可排水,是极其优质的育苗养花土壤。因此,几乎毫无成本又极具市场需求的泥炭被利欲熏心的不法人员盯上了。
  
  在若尔盖县擅自采挖泥炭的事情,杨某以为没有人知道。2021年11月至12月,杨某、扎某等6人在若尔盖县(包座乡嘎子村远牧场)、红原县(色地镇哈柯牧道夏日龙、甲生龙洼)沼泽湿地范围内,分三次擅自采挖泥炭共计1614.65立方米并非法出售获利,价值79万余元。
  
  在接触这个案子之前,李桃也没想到,这些看起来与普通泥土并无二致的草煤竟然这么“值钱”。“经法院审理,杨某等6人违反矿产资源法律规定,擅自进入若尔盖、红原高原高寒沼泽湿地盗采泥炭,谋取非法利益,均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拘役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追缴违法所得。”李桃说。
  
  这起四川省首例非法盗挖泥炭刑事案件,有力守护了雪域高原生态安全,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四川沿黄五县法院勇担上游责任,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件、民事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5件。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说,阿坝两级法院一直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用司法力量守护高山草甸、湿地雪山上的万物生灵。
  
  一个个案例,见证了人民法院守护黄河的决心;一份份判决,展现了人民法院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
  


  生态优先
  
  保护黄河上游“蓄水池”

  
  5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冰雪尚未消融,气温急剧骤降,一场疾风骤雪又让这座高原小城银装素裹。在红原县法院已经工作了14个年头的程晓莉,对这场鹅毛大雪已然没有太多的新鲜感。此时,她正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跟进督促盗伐林木的被告人罗某补种云杉。
  
  “被告人罗某在无任何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红原县刷经寺镇加当沟林区内盗伐高山柏17株,经鉴定,盗伐的林木活立木畜积为3.464立方米。红原县检察院向红原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罗某补种云杉85株并确保其成活,目的是以‘补植复绿’来恢复植被原状、消除环境损害后果、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程晓莉说。
  
  惩罚不是最终目的,通过司法裁判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保护与修复才是关键。
  
  作为我国三大湿地之一的若尔盖湿地,是青藏高原高寒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也是黄河、长江两大河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每年对黄河流域补水量占黄河全流域水量的8%,担负着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重任。
  
  若尔盖湿地拥有世界上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高原泥炭沼泽,使其成为黄河上游的“蓄水池”。但是,近年来,在巴西、包座两个乡镇的远牧点却存在非法盗采泥炭资源现象,经测量,损毁面积达10余亩,严重破坏了湿地生态环境。
  
  2022年3月,若尔盖县检察院“鹤翔兰萨·九曲清”办案团队依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在组织开展泥炭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先后10余次深入盗采现场调查、测绘,固定证据后迅速立案,并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迅速行动,加强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对五处盗采点进行了填埋、覆土、种草,最大限度地恢复了受损生态。同时,该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若尔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俊介绍:“若尔盖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精心谋划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并确立了以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为核心的品牌创建路线,构筑高原湿地生态保护若尔盖模式,以此推动黄河上游主要水源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兰萨”即“湿地”一词的藏语音译,“鹤翔兰萨”即美丽的黑颈鹤在若尔盖湿地上空自由飞翔之意,九曲清即黄河水清,寄托了检察官对若尔盖湿地的美好愿景。“因为我们是若尔盖检察人,所以肩负的使命也更大。守护好黄河上游和这片极其珍贵的高原湿地,是我们创建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的初衷和最终目标。”邵俊表示。
  


  深入牧区
  
  法治宣讲传递好声音
  

  “‘草原星’法治宣传服务队的‘年朵巴’(藏语,意为‘警察’)快要到了,乡亲们快来我家帐篷听宣讲!”5月27日,白河牧场的牧民多吉仁青在村里的微信群发消息说。
  
  若尔盖县的面积达1.03万平方公里,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为了让身处远牧点又不懂汉语的牧民群众学法用法,2020年10月,若尔盖县公安局抽调40名懂法律、通藏语的民警组建“草原星”法治宣传服务队,扛着旗、骑着马,分组轮流深入牧区,结合身边的案事例开展藏语普法宣讲,让牧民群众听着故事就能学到法律知识。
  
  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草原星”法治宣传服务队,还有若尔盖县司法局组建的马背法治宣讲队。
  
  “马背上的宣讲团来啦!”5月7日,若尔盖县司法局马背法治宣讲小分队深入红星镇和麦溪乡边界接合部虫草采挖集中点,开展虫草采挖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实现虫草采挖期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马背宣讲队队员走牧场、进帐篷,每到一处便与牧民们席地而坐展开宣讲。为了让群众在宣讲中坐得住、乐意听、记得牢,宣讲队事先精心准备,把湿地保护、黄河保护、环境保护、禁毒等法律法规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群众进行讲解,同时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若尔盖县司法局坚持宣传为先、群众参与,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创新实施分片分类分时宣传的‘统筹分散式’法治宣传模式,以全面精准法治宣传凝聚起对黄河流域生态法治保护的共识。”若尔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正刚说,结合“站在草原望北京、心中感恩共产党”“草原是我家,依法保护靠大家”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借势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真正使农牧民群众把“要我们保护”的思想观念转变为“我们要保护”,全力打造世界最美高原湿地国家名片。
  


  协作治理
  
  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6月5日,芒种,也是世界环境日。若尔盖县、茂县等多地法院联合检察院、林草局等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对辖区内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回访验收,主动把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从审判阶段延伸至判后环境修复阶段,让“补植”真正“复绿”。
  
  从青藏高原的巴颜喀拉山脉发源,黄河穿越九省区奔流入海。在四川省境内,黄河流经阿坝州的若尔盖县、阿坝县、松潘县、红原县及甘孜州的石渠县,这五县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补给地和国家重要生态湿地功能区。
  
  治理黄河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地一域之事,更非一时一日之功,必须多方协同、持续用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这是沿黄河流域各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共同理念。近年来,四川司法守护黄河的一系列切实举措相继落地见效。
  
  针对黄河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司法需求,四川省高院制定《关于为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针对黄河上游流域冻土、高寒草甸、黄河源头冰川等重要生态系统制定相应保护措施,确保清水出川。
  
  2020年7月6日,在若尔盖县召开的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上,四川省阿坝州、甘肃省甘南州、青海省果洛州的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黄河上游川甘青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探索构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省跨区域的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同推动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推进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统一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5月23日,甘肃省玛曲县、四川省若尔盖县两地检察机关在四川省若尔盖县检察院举行了黄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签订仪式。
  
  2023年8月,在青藏高原、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上,四川省沿黄五县法院签订了黄河流域(四川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携手促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川各级法院积极推动同城协作、部门联动、多元共治,全面构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立体防线。
  
  如今,按照“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原则,四川聚焦重点,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高质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审判工作,为保持四川省生态环境持续良好贡献法治力量,共同奏响司法保护黄河的壮丽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