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铁检察分院、成铁中院、成都海关缉私局联席会议达成共识 凝聚合力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

  
2024-03-26 09:46:3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省检察院、省高院、成都海关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将于4月1日起正式调整成都海关缉私局侦查刑事案件管辖。调整后,成都海关缉私局及下属分局侦查刑事案件,由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承担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承担审判职责。如何有序启动新调整管辖的海关缉私类刑事案件办理工作?22日,成铁检察分院、成铁中院、成都海关缉私局召开首次工作联席会。
  
  联席会上,三机关充分互通了各单位历史沿革、职能职责、队伍架构及工作概况,交流了海关缉私类刑事案件的发案态势、特点及前期案件办理情况,并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系列共识。要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分层分级畅通工作联系渠道,凝聚打击犯罪合力;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统一证据收集、采信及法律适用标准,在典型案例打造、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大作为;要建立人才队伍共建机制,通过同堂培训、研讨交流、党建互动等形式共同提高队伍素能水平。
  
  据悉,成都海关缉私局及缉私局直属队、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的案件在4月1日前检察机关已受理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仍按原管辖办理。
  
  下一步,成铁检察分院、成铁中院、成都海关缉私局将以此次案件管辖调整为契机,联合发挥好侦查、检察、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走私及关联犯罪,维护国家进出口贸易秩序和经济社会秩序,守卫好“国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