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托媒为儿子牵线,媒人变网恋“女友”骗走近十万元!

  
2026-09-28 17:48:32
     

杨家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儿子年龄渐长却始终没有谈恋爱,成了母亲最大的“心病”。于是,母亲四处托人,希望能为儿子物色合适的相亲对象。不曾想,这份急于促成良缘的心愿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儿子网上交往的“女友”,竟然从头到尾都是牵线的媒人假扮的!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罗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9.6万余元。

2025年上半年,刘某母亲多次请求罗某甲为刘某介绍对象。罗某甲嘴上答应帮忙牵线,内心却生出骗取钱财的歹念。

为实施诈骗,罗某甲以自己爷爷的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号,并对刘某谎称该微信使用者就是自己给他介绍的对象罗某乙。自此,罗某甲一人分饰两角,在微信上以罗某乙身份和刘某谈起恋爱。

随后,在二人网恋过程中,罗某甲不断编造各类急需用钱的理由,虚构本人、父亲生病和哥哥需要资金等事由,多次向刘某索要钱财。沉浸在恋爱中的刘某没有过多怀疑,陆续向对方转账,累计转账金额达96000余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罗某甲要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理由越来越牵强,渐渐引起了刘某的怀疑。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刘某随即报警。接到民警通知后,罗某甲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筠连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罗某甲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存在一定风险,需谨慎对待婚恋信息,不可因为是熟人介绍就放下戒备。面对陌生“优质对象”时要保持警惕,遇到转账等要求时更要擦亮眼睛。一旦察觉被骗,务必留存证据,主动报警。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