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
最近江苏无锡的朱女士,正在经历一场婚姻风波。
据“看看新闻”报道,朱女士称自己于2019年被查出肺癌,和丈夫育有一女。去年,朱女士发现丈夫与另一女子伪造结婚证,在上海某医院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培育了受精卵,她申请销毁该胚胎遭拒绝。朱女士将丈夫、女子和医院起诉至法院,7月30日,该案以不公开开庭的形式进行审理,并未当庭宣判。朱女士称要通过刑事自诉渠道,追究丈夫和涉事女子涉嫌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朱女士在面对红星新闻记者时,称女儿身体不是很好,父亲离世,母亲有基础病,无人帮衬。不后悔当“全职主妇”,不认为其选择是导致现在这个结果,反而认为自己有担当。她称如果判离且一分钱也拿不到,就去开网约车。
她所涉及的系列案件,最近热搜不断。朱女士维权为何引发如此巨量的网络讨论声量?从她面对媒体袒露的心声可以看出,如果要涉过其间争议,维权取得一些阶段性或实质性进展,她或许要穿越多重门。
第一道是自己的“心门”。比如她称“我努力地去挽回这个男人,最后得到的结果是非常恶劣的”,用最坏的词形容他都觉得很文明,所以现在认识到“原来也可以不用回头”。这份清醒自省之语,表明剩下的就是准备资料,相信法律,依法究责。
第二道是某些网络不理性的评判之门,比如,个别网友跟帖发言,认为朱女士的“全职主妇”是落入如今尴尬境地的原因。这是认知不清,苛责受害者,婚姻中一方是否有失德甚至违法行径,与配偶是职场经营还是全职居家并无必然关联,对这种零星杂音,不值一驳。
最重要的一道还是制度性解决的“法门”。公众对该案的共情与讨论,并非舆论审判个人是非,而是期待借典型个案,刺破婚姻维权与辅助生殖监管的某些法律空白,完善婚姻权益保护体系。
这起案件最刺眼的矛盾,是朱女士维权无门的制度困境。比如有律师认为伪造结婚证仅能反映二人持假证前往医院办理辅助生殖,没有信息反映和证据证明二人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认定或有困难;当然也有律师指出伪造证件“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或符合事实重婚核心要件。
再如朱女士申请销毁该胚胎遭拒绝,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对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处置权限缺乏明确界定。司法实践中,胚胎处置权仅归属精卵提供者,无过错原配对婚外胚胎或许并无处置权。出轨方凭借虚假证件违规培育胚胎,违背婚姻忠诚义务与公序良俗,却能合法持有胚胎处置权,原配反倒陷入维权被动,在事实层面形成了情理与法理的某种割裂。
这是引起舆论热议的主要原因,舆论声援从不是搞“审判”,而是希望倒逼一种制度性的修补。比如从源头上重视医院对于合法夫妻的认定,可考虑打通医院与民政婚姻数据隔离状态,给予相应的技术性的核验保障。比如可以更明确界定非法辅助生殖合同的胚胎处置程序,给出对无过错配偶行为保全与精神赔偿的明确法律依据。
当法律能为“被背叛的原配”留一道制度救济后门,如何界定重婚、处置特殊的冷冻胚胎才不会只剩伦理的尴尬而无法律的依凭。升级法治的补丁,让舆情热议不只是口水,而是有真正的制度层面的落点,不让婚姻中无过错者,落入某些难以自救的规则缝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