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不想自己“痛”,就别让他人“忧”

  
2026-07-08 15:02:45
     

特约评论员 李强

“喜宴”本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维系亲情、友情与邻里关系的重要仪式,象征着分享喜悦与凝聚情感。然而,近年来“变味的喜宴”已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2026年4月25日,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涪州清风”通报了涪陵高新区学区管理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李小燕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5年9月至10月,李小燕先后为女儿违规操办婚宴5场次,以本人主动邀请或安排他人代为邀请等方式,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目前,李小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我是办公室通知的,说李主任请大家吃饭,我们都知道是他嫁女,不去怕得罪领导,去了心里又不舒服,最后‘随’了五百块。各个学校的人基本都通知到了,不去不行……”赴宴者言语间满是无奈,不想去还不得不去,这种被裹挟的“人情”早已偏离了祝福的本意。

“太不像话了,干部办酒,低保户都要请……”“排场也搞得大,还不能送少了,唉!”变味“喜宴”所流淌着的这些“忧”,值得每一个将要或正在筹备喜宴的党员干部听见、读懂。

对想借喜宴捞一把的党员干部来说,自己的“喜”——只管收钱,一定建立在别人的“忧”上——送吧,违心;不送,又担心得罪领导。也正是一些人的“忧”,让一些人数着票子偷着乐。然而,别人的“忧”,心不甘情不愿送上礼金,终将成为办变味“喜宴”官员挥之不去的“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行为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由此看来,想自己不“痛”,就要多想想别人的“忧”。多些换位思考,真正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办一场喜宴,不妨多想想有些什么“忧点”,去掉所有的“忧”,就是真正纯粹的喜。也唯有无“忧”,喜宴才不会变味,党员干部才不会因为变味的“喜宴”而付出沉重代价。

不想自己“痛”,就别让他人“忧”。什么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设宴以规避监管,什么通过亲属、朋友“代请”或“代收”礼金,变着花样敛财的事,千万别再做了。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