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心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扬先进、鼓舞斗志,激励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挺膺担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等100个党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元梓等200名党建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经梳理,四川法院有6个集体和10名个人在列,具体名单如下:
四川省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胜县人民法院
石渠县人民法院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名单
钦 娟(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支部宣传委员
黄淑婷(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立案二庭)一级法官助理、党支部宣传委员
卢晓凤(女)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团结人民法庭(旅游环保法庭)庭长、法庭党支部书记
陈 靖(女)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
仇 清(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培训处处长、第二党支部书记
吕建丰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第七党支部书记
廖 军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第九党支部书记
邓晓琴(女)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第十党支部副书记
吴 锐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纪委副书记
陈雪蛟(女)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综合审判二庭党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