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调查报道式微?律师网络表达如何把握尺度?资深法治记者与知名律师对谈给出答案

  
2026-07-02 09:25:3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代建军 周靖 张宇欣

6月30日,由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办、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协办的《成邀》“笔下新闻,卷中法理,共问人间是与非”主题座谈会在成都举行。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法治日报原首席记者、第十三届 “长江韬奋奖” 获得者、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学术顾问陈东升,与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董事局主席、一级律师刘守民,围绕舆论监督与法治建设、新媒体传播变局、法律人网络表达规范等议题展开深度对谈。


座谈会上,两位资深从业者从典型案例切入,一致认为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陈东升结合孙志刚案、劳教制度废止等标志性事件指出,我国诸多重要法治变革均是个案舆情、专业律师、深度调查、群众诉求多方联动的成果;刘守民补充认为,媒体监督权与律师辩护权同属公民宪法权利延伸,核心在于对公权力形成有效制衡。两位嘉宾同时辩证剖析,理性客观的深度报道能倒逼执法自查、补齐制度短板,而情绪化、裹挟式舆论则易干扰司法裁量,媒体开展监督报道必须坚守实事求是底线。

直面“深度调查报道衰落”的讨论,陈东升明确否定“新闻已死”之说,强调法治新闻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两位嘉宾剖析当前法治宣传的结构性矛盾,认为形式化摆拍、脱离群众需求的普法内容极易引发公众反感,兼具建设性、客观性的舆论监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刚需;面对短视频碎片化、情绪化传播和算法推送导致信息孤岛等挑战,专业法治媒体依托权威信源、完整采编审核体系、专业法律采编团队,能够对冲虚假低俗内容,是平衡网络生态的重要支柱。

关于律师网络表达边界,刘守民认为专业评析案件、普及法律知识是律师履职延伸,不能简单等同于恶意炒作。陈东升厘清界限,客观分享办案逻辑、理性剖析法理属于合规公共表达,而刻意制造冲突、煽动情绪博取流量则属越界。当前行业鼓励法律人依托新媒体传递正向法治观念,呼吁全社会培育尊重深度专业内容的舆论氛围,为理性公共表达提供制度空间。

整场座谈贯通新闻传播、司法实务双重维度,形成清晰共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媒体、律师、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协同发力。主流媒体要坚守深度调查初心,律师要善用新媒体坚守专业底线,政法宣传需转变单向灌输思维,立足群众关切,打造有公信力的内容。


主办方表示,举办本次座谈会,旨在搭建新闻界与法律界常态化交流平台,引导全媒体时代舆论监督规范有序开展,释放媒体、律师两支专业力量在推进公正司法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贡献专业智慧。座谈会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车云霞主持,政法实务工作者、青年律师、媒体从业者、法学研究者齐聚一堂,围绕舆论监督赋能法治建设、新媒体传播变局、法律人网络表达规范等核心议题交流研讨。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