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守护者”到“猎杀者”:一个生态护林员的“双面”人生

  
2026-06-26 11:07:4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2026年6月24日上午,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旁听席坐满了人。

50名来自北川各乡镇的生态护林员整整齐齐坐着,有人的鞋上还沾着山泥。他们被特意请来旁听这场庭审。


被告席上站着的人,他们很多人认识。

何某全,北川青片乡一个村的村组长,2024年6月与四川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下《临时劳务聘用合同》,被聘为生态管护员。

此刻,他的身份是被告人。

这场庭审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江海燕担任审判长,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这让台下几位护林员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他们意识到,这场庭审不一般。

厨房里的秘密

庭审披露的细节,拼凑出一个令人脊背发凉的真相。

2024年中秋前后,何某全在自家包产地旁的林子里布下自制的尼龙绳套。一只“刺猪子”落入圈套。何某全用镰刀结束了它的生命,背回家,烟熏,挂上房梁,成了腊肉。

但这只是开始。

2025年春节,何某全带着一条猎狗,进入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狗在山林间追咬,他在后面跟着。最终,一只“岩羊”倒在血泊中。何某全循着狗的踪迹找到猎物,扛回家,再次烟熏处理成腊肉,部分已被食用。

警察找上门时,在他家中搜出了8块野生动物肉制品。经鉴定,那只“刺猪子”是豪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物种价值500元。那只“岩羊”,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斑羚,物种价值50000元。

案发时,何某全很清楚自己作为保护区的生态管护员的职责——巡山护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他的猎狗却咬死了它们。

法庭上的交锋

辩护人提出对何某全从宽处罚的理由:他只是为了吃口野味,没拿去卖钱,危害范围有限;猎捕中华斑羚并非主动追求,主观恶性低。

但公诉机关的证据链条指向了另一个方向。

“被告人不仅明知不能放养犬只仍然放养,更将犬只带入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公诉人指出,何某全等狗追咬到猎物后,循着狗的路线找到动物尸体并制成腊肉——“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主动追求猎捕野生动物的意图”。

合议庭在庭审中明确:何某全身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聘任的生态管护员,本应巡山护林、保护野生动植物,却“为了口腹之欲背弃岗位职责”。法官认为,何某全在案发后主动缴纳了50500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态度良好,但其过错程度、危害后果及造成的恶劣影响“远高于普通人员”,猎杀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已不可逆转”。

当法槌落下,当庭宣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猎狗作为作案工具没收,野生动物制品没收,镰刀返还。

庭审后的“课堂”

宣判之后,法庭并没有立刻冷清下来。一场更具深意的“生态法治教育课”就地接续。

“来之前,我梳理了一下,近些年我们庭办理的涉及北川的刑事案件有23件。”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助理薛乾林讲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六大类。”


23起案件,23个站在被告席上的本地人。

薛乾林讲《生态环境法典》,讲生态保护编里林管护人员的“三项法定义务”——巡护全覆盖、禁止放任违法行为、生态保护宣传。他讲得仔细,台下的护林员也听得认真,有人在膝盖上摊开本子记着什么。


同堂宣讲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李佶桐的话更接地气:“过去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今天我要告诉大家,这个观念得改。山林、野生动物、河道、矿产,都是国家公共资源。个人私自侵占索取,法律说‘不’。”

李佶桐掰着手指头列举这些年北川案发的被告人——“都是本地村民,都觉得‘山里东西随便拿’。套捕野兽、电鱼、砍树,看着是贴补家用的小事,最终可能酿成牢狱之灾。”

李佶桐还特别提醒:野猪、麂子下山践踏庄稼。遇到这种情况,正确做法是上报村委会、林业站,申领国家补偿,而不是自己动手下套子。“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不是合法捕猎的理由。私自捕杀,可能构成犯罪。”

法庭外的声音

庭审结束,旁听席上的人们鱼贯而出。记者在过道里和几位护林员聊了起来。

“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一位四十出头的护林员搓着手说,他和何某全打过照面,“都是巡山的,都知道规矩。山里的东西不能碰,这是底线。他倒好,自己不守法,还带头搞破坏。”

另一位年纪稍长的护林员沉默了一会儿,说:“这几年普法宣传不算少,但总有些人觉得‘靠山吃山’是天经地义的。今天这场庭审让我看明白了——法律不是说说而已,是真的会判。”

北川县人大代表朱心蕊在旁听席上坐到了宣判结束。走出法庭时,她对记者坦言:“这次庭审给我的触动很大。一个生态管护员,本应是生态保护的第一道关口,却成了破坏者。”

走出法庭时,记者看到护林员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聊天。有人低声说了句什么,几个人应和着点头。

50名护林员,50双踏进山林的脚。何某全的案子,会成为他们口中的故事,在巡山的间隙被反复聊起。

“法律保护的不是哪一只豪猪、哪一只斑羚,”法治宣讲课尾声,李佶桐的话还在空气中回响,“法律保护的是这套规则,是让这片山林能够一代代传下去的规矩。”

山野无言。法槌有声。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