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6月23日,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辖区居民陈女士将印有:“破案神速正义感爆棚,智勇双全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登科派出所民警手中,以表感谢。
6月20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登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恩阳区某公共卫生间内,遭他人利用手机从隔间门下缝隙偷拍,因感到个人隐私权益受到侵犯,随即向警方求助。
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询问事发经过,安抚报警人情绪,同步开展案件前期处置工作。为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民警立即调取周边全域监控视频,逐帧细致排查,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所在位置。
经过不懈努力,办案民警最终在恩阳区明阳镇将违法行为人抓获。违法行为人如实供述了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6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商场试衣间、公共厕所是女性最容易被偷窥偷拍的地方,广大女性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