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23日,司法厅印发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本次修订是《条例》2007年出台后的首次全面大修,旨在进一步细化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本次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打破传统单一学习模式,兼具队伍赋能与全民普法双重属性,实现普法受众全域覆盖。不同于以往仅聚焦行政复议人员的专项学习,此次部署进一步拓宽学习宣传覆盖面,构建“复议人员+执法人员+社会群众”三位一体学习宣传贯彻体系。一方面,将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列为核心学习主体,要求全面学习《条例》修订内容,精准掌握新规要求、实操标准和重难点问题,通过常态化学习交流、专题研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立足全民普法、法治惠民初衷,将宣传触角延伸至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面向普通群众开展通俗化、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有效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新规条款的知晓率、认可度和信任感,让群众清晰了解行政复议维权渠道、流程规范,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四川创新丰富宣讲学习载体,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多元化宣传学习体系,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线上依托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政务新媒体开设条例解读专栏,推送图文图解、短视频解读、办事流程指南,及时回应群众咨询。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基层便民服务点设立条例宣传区,摆放宣传手册、张贴办事指引。结合基层法治宣讲、矛盾纠纷排查,深入社区、企业、乡村开展线下宣讲,讲清行政复议申请途径、受理条件、制度优势。
同时,全省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学习培训、宣传解读、配套制度清理等各项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立足本地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细化落地举措,定期组织开展重难点问题交流研讨,互学互鉴提升履职成效。全面梳理清理与《条例》不符的配套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体系,为《条例》落地实施筑牢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