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只收20名关门弟子”“一年能挣100万”……戴某对某公司宣传“抖音变现”的内容深信不疑并缴纳10000元服务费,结果戴某的小店仅获利1.5元,戴某理论无果遂诉至法院。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审理该起案件,依法判决该公司退还戴某8000元。
2025年8月,戴某在抖音上刷到一条广告——“免费听四节课”,点击链接后进入视频一看,某公司激情开讲:“经过培训,一年能挣一百万!”“本期只收20名关门弟子!”“我们有个学员,一天就出几百单!”……某公司工作人员向戴某宣传某学员一天便有几百单销售量,戴某对此深信不疑,与其就抖音小店店铺技术综合服务事宜签订《电商AI带货合作协议》《电商AI实用带货服务合同》,并缴纳10000元服务费,但合同中却约定某公司不对运营利润进行承诺。
等到正式运营抖音小店,戴某却发现宣传中的“爆单”“日进斗金”全是泡沫,他的小店最终只卖出2件商品,获利1.5元。后戴某找公司理论无果,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与某公司签订的《电商AI带货合作协议》《电商AI实用带货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戴某已按照约定向某公司支付了服务费,某公司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其合同义务。某公司未履行达人带购等主要义务,已构成违约。
合同签订后,考虑到某公司提供了抖音小店开通等部分服务,尚未完整提供合同主要服务义务,故法院结合案涉合同履行情况、某公司实际成本等因素,酌定某公司向戴某退还8000元。
【法官说法】
别被“暴富”“限时名额”冲昏头!随着短视频与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免费课程”“限时名额”等营销话术层出不穷,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客户急于求成的心理,通过夸大合作成果、制造稀缺性等手段提高用户签约意向后再签署合同,收费后提供的服务却与承诺大相径庭。
本案中,戴某因轻信网络宣传效果而向某公司支付高额服务费用,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达人带货、爆款引流等义务并未履行,抖店的实际收益却与公司宣传相去甚远。但是,因合同在多处均明显提示服务提供方不对利润进行承诺,故戴某诉请全额退款并未得到支持,仅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酌定退还了部分款项。
法官提醒消费者,面对直播视频中“暴富”“名额稀缺”等话术应保持理性,警惕夸大宣传,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在交付钱款时,务必要协商好合同内容,并将相关事项明确载入合同条款,以便约束合同各方。一旦发现服务与承诺严重不符,果断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