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6月3日,四川高院举办第十四期“四川法院环资大讲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生态与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文轩教授作《生态环境法典》解读专题培训。四川高院二级巡视员吴红艳主持培训。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面向全省三级法院同步传送会议视频,同步开展培训。省检察院、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应邀同堂学习。

于文轩教授紧扣法典核心要义,从理论到实践、从制度设计到适用逻辑,进行了系统、深刻的专题授课培训,帮助参训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典。

此次培训是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系列措施之一,旨在夯实干警环资审判业务根基,稳妥推进法典落地见效。培训明确要求,要坚持精研细读,把握立法原意,将贯彻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绿色低碳发展等核心理念。要坚持学以致用,更新审判理念,围绕新增制度和重点条文,审理好法典实施后的“首案”,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引领作用。要深化协同协作,凝聚法治合力,通过同堂培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行政、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健全案件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凝聚协同治理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