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法官”的“感官标尺” | 六五环境日

  
2026-06-05 09:34: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6月3日下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6楼会议室座无虚席。一场关乎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聚焦噪声污染治理难题的专题研讨会正在这里举行。

再过两个多月,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噪声污染防治编作为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以法典形式系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安静权”的法治期待。从立法文本到司法实践,这条路该怎么走?


“噪声污染感官评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揭牌

一个绕不开的难题

“低频噪音、达标扰民,是长期困扰基层审判的痛点。”会议一开始,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周冀在介绍一份工作指引起草经过时,便直指问题核心。

所谓“达标扰民”,是指噪声排放虽符合国家标准,却仍对居民生活造成实质性干扰。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企业夜间生产,分贝值未超标,但低频振动让周边居民整夜难眠;商超空调外机噪声符合排放限值,却因持续嗡鸣被反复投诉。

“标准达标了,矛盾却没有‘达标’。”一位基层法院法官坦言,这类案件常陷入两难:判侵权,缺乏明确的违法依据;驳回诉讼请求,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又摆在眼前。

如何让司法的裁判既合乎法理,又抚慰人心?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的答案是——引入“感官评定”机制。

一把正在锻造的“尺子”

会议进行到第四项议程时,一份三方会签文件引起与会者高度关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噪声污染类案件中设立感官评定专家委员会暨建立噪声感官评定规程的工作指引(试行)》。

随后,“噪声污染感官评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揭牌。

这意味着,在未来的噪声污染案件中,将有一套规范化的感官评定程序介入:由环保科研机构、医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委员会,运用专业方法对噪声造成的主观感受进行科学评估,为法官认定“是否构成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提供专业参考。

“这就像给法官配了一把‘感官标尺’。”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工程师张银菊在主旨发言中说道,“它弥补了单纯依赖技术标准的不足,让看不见、摸不着的‘心烦意乱’有了可量化的判断依据。”

一次同题共答的探索

当天上午,成铁中院“见山讲堂”2026年第二期开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文轩当天的专题培训,为这场探索注入了更深厚的理论支撑。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的核心参与学者,于文轩对噪声污染防治编的立法原意有着透彻理解。

“法典强调‘保障公众健康’,这就不只是对超标排放的规制,还包括对‘宁静生活’这一环境权益的整体保护。”于文轩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新增了“宁静区域创建”等条款,体现了从“末端治理”向“品质提升”的理念转变。

理念的更新,正驱动着实践的突破。在交流发言环节,资中县法院、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代表分享了各自的探索。

“要在一个案件中看到整个制度体系。”省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在总结时说道,要运用整体法律观去判断行为性质、界定因果关系、确定责任承担方式,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这才是法典化时代我们应当追求的审判质效。

一个值得期待的起点

会议结束时已近傍晚,但与会者讨论的热情未减。会场外,几位法官围着于文轩继续请教法典适用的具体问题;另一边,刚刚挂牌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门前,几位参会代表正讨论着首次评审工作的计划。

六五环境日恰逢芒种时节,有与会者感慨:“这正是收立法之新穗、播法治之良种的时候。”

从一部法典的颁布,到一项机制的落地;从一个揭牌,到一批精品的培育——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自成立以来,便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的专业化审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和行为指引功能。截至目前,该庭共受理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件12件,审结11件,其中调解、撤诉6件,这些案件正是一个个让“安静权”从纸面走进现实的法治样本。这场研讨会或许只是一个起点,但它指向的方向清晰而笃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宁静的夜晚里,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