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5月14日,由公安厅主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民营发展促进中心联合承办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暨“经”心为您“侦”情护企宣传活动在天府长岛数字文创园举行。活动现场,成都公安发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私自对外销售钢材 获利700余万
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四川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某,利用其负责项目钢材需求申报的职务便利,多次向公司虚报其负责对接项目的钢材需求计划,骗领公司钢材出库后,私自对外销售钢材。经核查,陈某上述行为共造成公司损失钢材3081.731吨,获利人民币700余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打赏等个人挥霍。
去年底以来,成都公安经侦部门在“亮剑”专项行动中,全面调取书证,固定事实证据,通过双向比对,精准锁定陈某某虚报钢材需求的次数、具体数量、规格及时间节点,核实其虚报行为与公司钢材损失的直接关联,调取其名下银行交易流水,梳理赃款存入、支取及流向,印证其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打赏的挥霍事实。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本案暴露了部分民营企业在钢材贸易、库存管理、需求审核等环节的监管漏洞,为同类企业完善内部风控体系敲响警钟,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双人审核、定期对账、库存盘点”的全流程监管机制,防范员工职务侵占风险,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定立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例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涉案金额12亿余元
2025年2月,成都公安经侦部门成功侦破一起金融领域“暴力虚开”案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
企业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为提高贷款额度,通过不法分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式,虚增业绩达到贷款要求。犯罪嫌疑人巫某某在成都等地成立近百家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与申请贷款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开具相关发票,并收取票面金额5%至6%的“开票费”。后为达偷逃税款的目的,巫某某同时注册120余家空壳个体工商户,利用个体工商户部分免税政策,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其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冲抵企业成本偷逃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损失巨大。
2025年2月,成都公安经侦部门对盘踞在成都市的虚开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捣毁虚开窝点6处,挡获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虚开企业145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万余份,价税合计12亿余元。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该案犯罪团伙区别于传统走逃式“暴力虚开”,在敏锐嗅到金融领域开票经济的“商机”后,借助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大量成立空壳企业,精心伪造虚假业务设计虚开模式,精准匹配目标企业实际需求。为偷逃税款、违规获益,犯罪团伙滥用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大量注册空壳个体户,搭建层层虚开网络实现“零”税点开票,形成“企业套利、国家受损”的不法经济秩序。
该案的成功破获,为打击金融领域虚开犯罪提供了范例,公安机关将继续协同税务部门开展“开票经济”涉税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虚假开票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