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胜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金牛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成功线上化解一起涉外侵害商标权纠纷。该案为全省首例通过线上化解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分流+专业调解组织承接化解+司法确认刚性保障+全链条督促履行”的纠纷实质化解机制作用,切实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基本案情
原告A润滑油公司系国际知名润滑油品牌权利人,在机动车养护及润滑油领域享有较高市场知名度。该公司于1983年即注册了“某某”系列商标,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告张某从事汽车修理业务。2024年10月,李某到张某店内上门推销A品牌润滑油,称因自身店铺经营困难、即将倒闭,需低价处理未使用完的润滑油。张某虽心存疑虑,但认为采购价格偏低系商家倒闭所致,遂心动下单,以7000余元的价格购入50桶润滑油。该批货物尚未销售即被举报。
张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发动机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侵权产品并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后,A润滑油公司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法官陈莹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引入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平台,指派至成都蜀都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并由法官全程指导。
调解员通过综治中心线上调解平台高效开展跨地域沟通。调解初期,被告态度明确:“我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了,这件事不应该再赔钱了。”被告的一句话,把案件的“症结”摆上台面。
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没有急于谈赔偿,而是先厘清法律边界:行政处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民事赔偿重在弥补权利人损失,两者各有功能、互不替代。
当“为什么还要赔”这个心结被解开,沟通的门也随之打开。随着交流深入,双方的真实诉求逐渐清晰:原告关注的不仅是赔偿金额,更在意侵权行为能否制止、品牌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被告则顾虑自身经营规模有限,难以承受高额赔偿,更担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营难以为继。
一边是“维权底线”,一边是“生存压力”,如何找到平衡点?在法官的把控下,调解员一方面引导原告理性评估被告的履行能力,适当调整赔偿预期;另一方面督促被告正视问题、规范经营,从源头避免再次侵权。经过反复沟通,僵局逐步被打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以分期付款方式履行,并承诺今后不再销售侵权产品,规范进货渠道,依法经营。
依托综治中心平台,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当场完成司法确认,获得法律效力。同时,法院同步跟进被告履行情况,推动协议内容即时落实,确保调解成果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金牛法院积极探索将纠纷案件纳入综治中心运行体系,发挥“一站式”平台优势,实现纠纷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高效流转,推动矛盾纠纷在前端分流、就地化解。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专业优势,形成“法院主导、调解组织参与”的协同解纷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