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苏法官,太感谢了!王贵(化名)把路灯和亭子都修好了,村民、游客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我们村旅游环线形象也保住了!”日前,一通打往雅安市天全县法院始阳法庭的致谢电话,为一起特殊财产损害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源于2025年8月一天,天全县始阳镇河源村村民小组组长王贵,无偿帮村民牵拉饮用水管,因操作不慎,水管意外撞坏新立村乡村旅游环线的休憩亭与太阳能路灯,造成近1.5万元损失。
“我无偿帮大家干活,一分钱没拿,现在让我赔一万五,实在拿不出啊。”新立村委会多次找王贵协商,赔偿无果。后因设施损坏影响旅游形象和夜间通行安全,遂将王贵诉至法院,索赔1495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苏宝淋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聚焦“守护善意、化解矛盾”,第一时间带队赴事故现场勘查。
“做好事,遭雷劈,我不冤谁冤?”家境不宽裕的王贵倍感委屈。“你是做好事,但这也造成了实际损失啊?我们村刚开始打造旅游环线有所成绩,现在你说咋办啊,我也要有交代!”新立村支书也连忙提出自己的意见。
苏宝淋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新立村支书忧心设施损坏的影响,王贵所在村村干部为其善意辩解,王贵则搓手自责、面露无助,现场一度陷入尴尬。苏宝淋迅速厘清关键:此案既要彰显法律公平,又要呵护无偿助人的善意,不能让“好心办坏事”者寒心。
找准突破口后,苏宝淋先与王贵沟通:“损坏财物需赔偿是法律规定,但你是无偿服务,直接赔付压力过大。你有工地干活经验,若由你修复,村里协调材料、你出人工,是否可行?”这番精准提议让王贵眼前一亮,当即答应承诺尽快完工。
随后,苏宝淋又转向新立村委会释法说理:“让王贵亲自修复,既能快速恢复设施使用、节省雇人成本,更能守护善意、维系邻里情分,比单纯赔钱更有意义。”几轮情理法交织的沟通后,村委会心结解开,认可“修好设施比赔钱更重要”。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贵于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修复。王贵因法庭的调解,修缮也变得有劲,提前一个月便将崭新的休憩亭与明亮的路灯重新矗立在旅游环线上,既保障了村集体利益,又未辜负助人善意。
【法官说法】
法律不仅是丈量是非的标尺,更是人心温度的守护。这起案件中,承办法官跳出“一判了之”的思维,以“以修代偿”的柔性调解,在法律刚性与人文关怀间找到平衡。既让侵权人承担了责任,又避免善意助人者陷入困境,既解纠纷又护情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用司法智慧为乡村振兴注入温暖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