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王 四川法治全媒体记者 刘任
近日,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理了一起离奇的追尾事故。令人意外的是,事故当事人中竟有一对夫妻,且两人均涉嫌酒后驾驶。
事发当晚,男子江某与妻子罗某某在外聚餐并饮酒。两人心存侥幸,觉得“时间晚了不会被查”,便各自驾车共同回家。江某驾驶一辆车牌为川L3xxx1的轻型多用途货车,罗某某则驾驶车牌为川LUxxx8的小型轿车,沿着国道245线从峨眉方向往夹江城区行驶。
当两人驾车行驶至界牌909红绿灯路口时,江某驾驶的车辆与罗某某的车辆发生碰撞,撞击后,罗某某的车辆失控与前方等候交通信号灯的川G5xxx7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调查中,民警得知江某、罗某某为夫妻,且在沟通过程中,民警发现双方身上散发浓烈酒味,当即对两人开展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两人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民警依法将两人带至医院抽血送检,最终江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48.7mg/100mL;罗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高达151.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罗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