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游戏玩家到制售“外挂”,触碰红线终获刑

  
2026-05-07 18:03:0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为拥有更好的游戏体验,游戏玩家竟自行制作“外挂”并对外售卖,最终触碰法律红线,构成犯罪。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案件。

案情直击:游戏玩家走上制售“外挂”错路

95后的何某某是某款3D国产游戏的资深玩家,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编程技术。由于一直使用的游戏“外挂”不再更新,在其他游戏玩家的鼓动下,何某某萌生自行制作游戏“外挂”想法。何某某完成初代“外挂”程序制作后,先免费提供给其他玩家使用,后不断更新版本,增加“外挂”功能并以月卡、季卡、年卡的形式进行收费,两年间累计获利633254.18元。经鉴定,该游戏“外挂”运行后会主动检测游戏进程并与远程服务器进行通信,未经授权获取、篡改游戏数据,实现“地图传送”“一键领取奖励”“用户角色时装修改”等功能。游戏公司发现犯罪事实后报案,何某某被挡获。

法院判决: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青羊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某制作的游戏“外挂”具有避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游戏数据的功能,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何某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违法所得总计63万余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何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其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以被告人何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明确法律底线,保护数字产业生态

网络游戏已不是简单的“玩物”,而是国家数字经济的核心支柱与“文化出海”的重要抓手。“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引导规范网络游戏健康发展,推动优质网络游戏出海。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绿色、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制售游戏外挂绝非“小事”或“单纯的作弊”,它既破坏游戏的公平性、损害普通玩家体验感,又严重侵害游戏开发与运营方的合法权益,还扰乱网络生态、妨害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本案中,被告人何某某从游戏玩家一步步走向制售游戏“外挂”的违法犯罪之路,从游戏“爱好者”变为他人合法权益侵害者、网络生态“破坏者”,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教训十分深刻。法官在此提醒:网络技术不可滥用,“开挂人生”暗藏风险。游戏外挂看似“便利”,实则触碰法律底线,无论是制作、售卖还是购买、使用外挂,都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游戏玩家应自觉抵制外挂,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