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近日,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扩权赋能县(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我省首批29个扩权赋能县(市)探索通过县级直接报批、市级并联审查、省级主管部门靠前服务的形式,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安全生产政务服务。
要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联审批工作发挥实效,首先要明确“谁来办”的问题。《通知》明确,在法定审批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扩权赋能县(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联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市(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扩权赋能县(市)有关部门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后出具审查意见,并授权扩权赋能县(市)有关部门以市(州)应急管理局的名义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联审批许可范围涵盖剧毒化学品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汽油加油站运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等六大类。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和县级承接能力存在差异,《通知》提出市(州)应急管理局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并联审批许可范围,或对相关事项细化分类后开展审批,确保各项审批工作既依法合规、又贴合地方实际,让扩权赋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了“谁来办”,更要让企业清楚“怎么办”,这也是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市(州)应急管理局,扩权赋能县(市)有关部门将充分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政务管理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联审批“全程网办”。企业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网上申请,申请材料自动流转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政务管理系统,由扩权赋能县(市)有关部门和所在市(州)应急管理局按流程进行受理和审查;并联审批获得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由市级制证县级代发,也可由县级部门经授权后直接制证颁发,实现“上下联动、高效办结”,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和跑腿次数。
放权不是“放任”,便捷更要“规范”。为确保并联审批实施后,安全监管不缺位、服务质量不打折,《通知》要求,市(州)应急管理局和扩权赋能县(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联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避免因事项调整影响企业和群众的正常申办;同时要加强业务衔接和审管协同,确保事项调整前后工作不缺位、不断档。扩权赋能县(市)有关部门也将通过强化审查人员队伍建设与业务培训等方式,确保每一项审批都经得起检验,既让企业感受到服务温度,也守得住安全生产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