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开展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专题培训

  
2026-04-20 15:35:2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为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能力提升年”要求,近日,司法厅开展全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称《衔接意见》)专题视频培训。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安家爱作培训动员。

培训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贯彻实施,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系统化、精细化水平,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培训要求,要依法履职尽责,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衔接配合管理,抓实社区矫正源头关、入口关、安全关和收尾关,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和《衔接意见》各项要求。要健全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法各家工作衔接,推进标准统一,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协作有序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培训学习,通过专题培训、同堂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全面理解《衔接意见》各项规定,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本次培训传达了“两高两部”《衔接意见》同堂培训会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衔接意见》的主要内容,对调查评估、决定接收、监督管理和解除终止等环节的衔接配合管理做了逐条解读,解答了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梳理了社区矫正执法实操环节的注意事项。

参训人员普遍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对《衔接意见》的理解。下一步,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更顺畅、管理更规范、运行更高效。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