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超 张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房屋腾退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点,而跨省异地房屋腾退受距离遥远、警力不足等因素影响而使执行工作愈加困难。4月17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局长带队驱车远赴千里之外的甘肃省靖远县,在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历时2天,他们成功妥善办理了一起跨省异地执行腾房案件。

据悉,彭某与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位于甘肃省靖远县住房采取查封、拍卖措施。经法定程序拍卖成交后,法院及时向杨某及其家属送达限期腾退房屋通知书,明确告知限期搬离及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期限届满后其家属仍拒不搬离。

因此,4月14日,执行干警从广安市前锋区驱车千里赶赴甘肃省靖远县开展房屋腾退及移交工作,同时商请靖远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4月14日,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杨某父亲及其家属仍在案涉房屋居住。面对执行干警,杨某父亲情绪十分激动,以不知房屋已被法院拍卖、房屋三个阳台系其个人出资重新装修、屋内有家具家电等理由,明确拒绝搬离。执行法官秉持耐心、审慎的原则,现场多次对其进行明理释法,细致讲解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杨某父亲始终不肯配合,房屋腾退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当天下午,靖远县人民法院全力协助,在杨某无法到场,委托其亲姐出面处理下,执行法官组织杨某父亲、杨某姐姐以及房屋买受人共同前往靖远县人民法院开展现场调解。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寸步不让,就房屋装修补偿、家具家电处置等问题分歧极大,首轮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月15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靖远县人民法院调解,持续梳理双方核心诉求,细致平衡各方利益。经过执行法官反复、耐心、积极的协调,综合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被拍卖,愿意配合法院自行搬离的情况下,结合当地租房市场行情,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适当提高保留给被执行人的租房租金。
买受人也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属的实际生活困难,主动作出让步,同意留存屋内家具家电,并支付3万元作为阳台装修及家具家电的补偿款。
最终,双方就房屋腾退、物品处置及补偿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同日,在靖远县人民法院的全程配合下,被执行人家属全部搬离屋内个人生活用品,案涉房屋顺利交付至买受人手中,这起跨省异地房屋腾退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